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拘役释放人员外出是否可以?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拘役释放人员外出是否可以?拘役释放人员外出是可以的,刑满释放人员可以外出打工,与正常公民享有同样的社会权利。由司法机关(包括监狱管理人员、公安机关民警等)出面向有关单位推荐或保举刑满释放人员就业不失为一种促进刑满释放人员多就业、快就业的一种好办法。这种办法已由某地一位民警做到了,这种模式有大力推广的必要。二、司法解释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自己能给自己找个工作(给别人打工还自己开店),当然更好。但是刑满释放人员出来后有多少能找到工作或自己做买卖的,恐怕不在多数。有不少服刑人员出来后,仍旧是东溜西逛、胡吃海喝,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工作,一方面可能是由于他主观不努力的原因,也可能是由于客观上的原因。招工单位普遍不愿用有犯罪前科的人员,这是不用说的事实。在这个时候,如果司法机关不出面“帮”一下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刑满释放人员就会大部分游荡在社会上,当无法生存时,他们就很可能继续铤而走险、重操旧业,重新犯罪。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在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中,犯有前科的并不在少数。这说明,刑满释放人员的就业问题已经成为不容我们忽视的一个问题,它关乎着我们社会的整体治安问题。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无事可做,每天游荡,是我们这个社会的一个隐患,需要有关部门认真对待、着力解决。由司法机关(包括监狱管理人员、公安机关民警等)出面向有关单位推荐或保举刑满释放人员就业不失为一种促进刑满释放人员多就业、快就业的一种好办法。这种办法已由某地一位民警做到了(具体是哪位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是在央视新闻频道播出的)。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有人被判处拘役,实际上在我国所有的刑罚执行当中算是比较轻微的,当拘役这种刑法执行方式完毕之后,那么被释放的相关的人员就可以正常的从事一些生产生活的活动,毕竟他们也是要生存下去的。



·构成抢劫罪的条件都有哪些
      虽然您都知道抢劫是一种后果很严重的行为,但其实不仅仅是抢劫造成的损害结果很严重,同时抢劫行为本身也是很严重的。而实践中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需要看是否满足规定的条件。那究竟构成抢劫罪的条件都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构成抢劫罪的条件都有哪些 抢劫罪,是...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所谓“使用”。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利用...


·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一)客体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不但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而且还侵犯了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其侵害的对象由其所侵害的客体的多重性所决定,亦具有多重性,一般包括依法正在执行解救公务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协...


·参与赌博抓到了怎么判刑带三万
      不会判刑,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刑事拘留宣布拘留时间开始计算吗?
      刑事拘留宣布拘留时间开始计算吗?不是以宣布时间起算。正确的计算方法是: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例如,犯罪嫌疑人某某于4月1日被刑事拘留两天,从第2日开始计算,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4日;如...


·刑事犯罪的诉讼时效有多久?
      我们经常会看到某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之后,为逃避法律的追究隐姓埋名远走他乡,在20年后终被抓获判决死刑的新闻报道。在感叹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同时,大家也会有所疑虑,案件已经经过20年了,犯罪嫌疑人还可以被追诉,那刑事犯罪的诉讼时效有多久?为了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对于那些实施犯罪后逃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扒窃最多判几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扒窃最多判几年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扒窃最多判几年? 扒窃的最高量刑标准是无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玩忽职守罪中多因一果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玩忽职守罪中多因一果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玩忽职守罪中多因一果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构成玩忽职守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刑: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


·刑法酌定量刑情节问题规定是什么?
      刑法酌定量刑情节问题规定是什么?刑法酌定量刑情节问题规定是对于量刑会起到非常重要的影响的作用,它虽然不是刑法明文规定的情节,但对量刑仍然起着重要影响作用。根据司法实践,常见的酌定量刑情节主要有以下几种:犯罪的手段。特定的手段作为犯罪构成要件要素(行为)时,不是量刑情节;故这里的犯...


·打架刑事案件量刑标准是什么
      打架刑事案件量刑标准是什么1、一般打架造成轻伤的,通常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量刑根据情节轻重来确定。2、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


·网络诈骗从犯怎么量刑?
      网络诈骗从犯怎么量刑? 在当今社会,随着网络诈骗不断地发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对此,为了维护网络安全,以及加大对网络诈骗分子的打击力度,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不管是网络犯罪的主犯,还是从犯,只要参与其中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网络诈骗从犯怎么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