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持刀抢劫私家车伤人初犯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持刀抢劫私家车伤人初犯量刑标准是怎样的?1、构成抢劫罪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抢劫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抢劫三次或者抢劫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抢劫致一人重伤,末造成残疾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依法需要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二、增加刑罚量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抢劫的次数、数额、手段、后果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的刑期;(2)每增加轻伤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的刑期;(3)每增加重伤一人,可以增加一至二年的刑期;(4)每增加伤残等级一级,可以增加二个月六个月的刑期;(5)每增加抢劫一次,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三年的刑期;(6)抢劫数额未达到数额巨大的,每增加1 000元,可以增加二个月的刑期:抢劫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二个月的刑期;(7)每增加本罪名第1条第(2)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的刑期。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1)持管制刀具等抢劫的;(2)流窜作案的。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1 )教唆或伙同他人抢劫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物的(2)确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急需而抢劫的。在当代社会如果抢劫他人的这种财物的话,实际上是对他人个人财产权利的一种侵害,并且抢劫行为呢,往往都是伴随着一些暴力行为的发生,很有可能对他人来进行一个伤害,持刀抢劫就是会给他人的人生造成极大的损害,所以在进行量刑的时候,也需要考虑到这样的一种严重的情节来加重处罚。



·车辆质押担保合同和一般的合同相比有什么明显区别?
      车辆质押担保合同和一般的合同相比有什么明显区别? 车辆质押担保合同和一般的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一、担保的标的不同。的标的是特定的一项或几项债务,该项债务在担保合同成立时就已存在并特定下来。而抵押是对将来发生的不特定的债务的担保。在合同成立时,仅对债务的范围作了确定,而该...


·交通事故被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事故一般不会被拘留的,只会受到行政处罚,如扣分或罚款。但也有特殊情况需要对其进行拘留,那么交通事故被拘留的情形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被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1、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


·一、交通事故驾驶员无力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驾驶员无力赔偿怎么办?1、交通事故驾驶员无力赔偿的话可以协商分期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2、交通事故赔偿是在交通...


·交通事故的理赔程序该怎么走
      在发生交通时候之后,不管是造成了人身损害还是财产损失的,此时若在保险范围内的话,那么都是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但申请保险理赔也是有一定的程序,那这个交通事故的理赔程序该怎么走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第一步报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


·一、发生交通事故要赔付误工损失吗?
      一、发生交通事故要赔付误工损失吗?需要,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应为受害人因误工而造成的损失,其适用前提为有劳动能力。确定残疾赔偿金和交通事故误工费损失之间从那个界限开始算,那就是 从定残这一天算起,定残前赔偿交通事故误...


·摩托车撞死人无钱赔偿怎么办
      摩托车撞死人无钱赔偿怎么办赔偿可以协商处理,在能力范围内积极赔偿,如果是全责或主要责任,则涉嫌交通肇事罪,建议和解。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责任,就是既要出钱也要坐牢,不出钱就多判几年,出钱就少判几年。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


·电动车载人被撞责任怎么认定
      电动车载人被撞责任怎么认定具体事故责任需要由交警部门划分。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


·股东用车做实收资本转本有什么意思?
      股东用车做实收资本转本有什么意思? 一、股东用车做实收资本转本有什么意思? 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人投入的资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等。 实收资本同时也是投资者作为资本投入企业的各种财产,是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资本总额的来源...


·新交规违章停车怎么处罚
      1、如果因违章停车而被交警当场处罚的,则交警会当场出具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应在处罚决定书要求时间之内到相应的银行缴纳罚款,否则会产生滞纳金。2、如果是收到违停的贴单的,则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方便的时间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罚,也可以选择在车辆年检时,对所有的违章一并接受处罚。《中华人民共和...


·有人伤交通事故怎么理赔
      有人伤交通事故怎么理赔 在后续伤势情形较为稳定时,再开始与对方协商后续赔偿事宜。 在交强险来的范围内,只要肇事车辆被认定有任何责任,受伤者可以先在交强险中可以获得理赔,此时是无须计算双方责任比例的,超过交强险的部份,再由有责任的人依照须负担的比例理赔。 交强险赔偿限额: ...


·浙江机动车牌照新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浙江机动车牌照新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为了对机动车进行更好的管理,浙江省政府,多次出台与机动车车牌相关的法规,对于机动车根据车牌限行和机动车车牌获得的摇号规定,是最受浙江人民关注的两项规定了,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浙江机动车牌照新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一、浙江机动车牌照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