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无房产证房继承方式是什么?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一、无房产证房继承方式是什么?没有产权的房子,子女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需要根据此房子所具有的产权性质进行决定。明确了是属于可以继承的房产后,通常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继承:1、房屋产权人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程序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2、继承人是法定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3、开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4、全部顺序继承人带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土地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继承公证。5、继承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产权继承公证书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和土地局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将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到继承人名下即可。二、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怎样的?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民法典》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综上所述,有的房产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房产证,如果房屋主人立下遗嘱,明确了房产的分配方式。继承人可以带上遗嘱、身份证、与房屋所有人亲属关系证明,先去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然后再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等拿到房产后自己去办房产证。



·一、公房不能立遗嘱有哪些?
      一、公房不能立遗嘱有哪些依据 不可以。遗嘱人立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这些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上述的公民...


·购买商品房的风险要怎么防范
      购买商品房的风险要怎么防范 一、购买商品房的风险要怎么防范 购买商品房要注意以下事项: 1、买在房产项目清盘时。刚开始卖和最后卖的商品房价格一般都较低。期房销售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出于资金滚动的需要,一般将价格定得很低。当商品住宅的销售量达到80%以后,就进入了房地产项目的清...


·房产他项权证费用是多少?
      房产他项权证费用是多少? 我们您都知道,国家部门在为百姓办理事情时,同样会收取一定的工本费,房产他项权证也不例外,其登记费用一般为80元到100元不等,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费用会有所偏差,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关于房产他项权证费用是多少? 房产他项权证费用是多少? 据...


·离婚房产更名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多少钱?
      夫妻双方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即表示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终结,但不并代表双方就此没有任何瓜葛,除了子女抚养问题仍然涉及到夫妻双方以外,还有共同财产中的房产也必须等到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分割完成,那么,按规定离婚房产更名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多少钱呢? 一、如何办理离婚房产...


·房屋租赁协议要怎么签订
      在房价这么高的今天,租房可以说是大多数打工一族过渡期的必然选择,租房时必然签订租房协议,否则一旦发生纠纷,自身的权益也就无从保障了。但对于很多人而言,其实并不知道这个房屋租赁协议要怎么签订,下面就请跟随我们一起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签房屋租赁协议 1、合同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商品房买卖合同包括什么特征
      商品房买卖合同包括什么特征 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不动产买卖合同的主要类型,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交易的房屋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还包括建筑物和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2、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成...


·按揭贷款买房的风险有哪些
      按揭贷款买房是近年来非常普遍的购房方式,它一方面缓解了购房者的经济压力,另一方面也存在诸多风险。那么,要想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顺利购得房屋,就需要防范相关的风险,那按按揭贷款买房的风险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一、按揭贷款买房的风险有哪些 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


·一、买卖不破租赁二房东适用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二房东适用吗?二房东不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而对于二房东是否有权利出租房屋的还是一个问题,所以如果租赁合同不合法的话,那么买卖不破租赁也不会产生。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动产抵押权...


·商品房的广告宣传和合同不一致怎么办?
      商品房的广告宣传和合同不一致怎么办?有过购房经历的人都清楚,很多时候开发商在对商品房作出的宣传广告上面写的很美好,也会作出一些必要的承诺。但在实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却发现商品房的广告宣传和合同不一致,那要是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才好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依据《最...


·签了购房合同多久备案才下来
      签了购房合同多久备案才下来?根据业务量的多少,一般在3-5日即可领取备案合同。1、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是房屋交易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购房合同备案是指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30天内,开发商要向房管局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或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2、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了《商品房预(...


·夫妻离婚房产有孩子的吗?
      在这个浮躁的社会,很多年轻夫妻因为感情不和而闹离婚。在办手续之前,双方得对共同财产分割做出约定。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房产应该是比较重要的夫妻共同财产。有的女方主张孩子也应该分得一部分,那么夫妻离婚房产有孩子的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离婚房产有孩子的吗? 离婚房产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