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丧失遗嘱继承权情形有哪些?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一、丧失遗嘱继承权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二、哪些情形下遗嘱无效?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立遗嘱人往往希望通过遗嘱对身后事的处分来避免继承人因财产发生纠纷,导致家庭不睦。但有时遗嘱立的不规范、或者遗嘱内容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甚或遗嘱难以执行导致遗嘱无效,却容易在继承人之间产生矛盾。1、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2、代书遗嘱没有见证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了遗嘱的形式,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遗嘱效力不受法律保护。3、老年痴呆被自立遗嘱。立遗嘱的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立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这样规定是为了确保遗嘱内容确实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不是利益相关人假借立遗嘱人之手做出对自己有利的遗产处分。现实生活中,很多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大,会出现智力减退的情况,如罹患老年痴呆等,容易出现按照他人意志自立遗嘱的情况。在审理过程中,如果确有明确的医疗诊断结果,证明老年人在立遗嘱时已经患有相应的病症,不具备正常的辨识力,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法院对于这种遗嘱的效力是不能认定的。继承权除了可以自己主动放弃外,如果具有《民法典》中规定的法定情形,那么也会导致继承权丧失,这种情况下可以说是被动的丧失了继承权。那么之后对该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人也就不能在继承其遗产。一般在继承人具有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时,那么其继承权就当然丧失。



·民法遗嘱继承的条件有哪些?
      民法遗嘱继承的条件有哪些?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2、立遗嘱人死亡;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


·一、人死亡了不知道遗产有哪些怎么界定?
      一、人死亡了不知道遗产有哪些怎么界定? 遗产的范围是: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


·遗产税征收草案都规定了哪些内容?
      一、遗产税征收草案都规定了哪些内容? 我国没有遗产税的税种,我国遗产税还没有开征。根据财政部网站公布的“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07号提案答复的函”中内容可以知道,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 二、遗产的法定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


·死亡抚恤金子女能继承吗?
      死亡抚恤金子女能继承吗分析死亡抚恤金与遗产的区别,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


·父母离婚后子女有继承权吗?
      父母离婚后子女有继承权吗当然有继承权。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会影响儿女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一、婚前个人财产遗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一、婚前个人财产遗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优先。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处理。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婚前个人财产只是离婚的时候不用分割,在发生继承的时候,同婚后财产一起作为遗产处理。简单来...


·一、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丧葬补贴算遗产吗?
      一、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丧葬补贴算遗产吗?1、丧葬补贴不算遗产,丧葬费是对死者近亲属处理死者丧葬事务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一般包括运尸费、火化费、告别仪式费、购买骨灰盒费、骨灰存放费等。死者单位给付的丧葬费是对死者亲属处理丧葬事务的一种经济帮助,它是用于解决死者家属在殡葬花销时所遇到...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能继承遗产吗
       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此时建立的仅仅是同居关系,而不是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而在同居期间可能发生一方死亡的情况,那么此时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能继承遗产吗?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一般情况下,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继承 未按《婚姻法》的规...


·如何办理公证财产继承人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我们都知道,如果想要继承亲人的遗产,就要证明自己是合法继承人,要取得财产继承人证明并进行公证,那么如何公证财产继承人证明呢?我们为你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你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一、公证财产继承人证明流程 1、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为你办理。 2、...


·离婚后继承权顺序是怎么样的?
      离婚后继承权顺序是怎么样的? 一、离婚后继承权顺序是怎么样的? 如果当事人的婚姻已经终结,那么对方的遗产,作为前夫或者前妻,是无权继承的,当然,如果当事人生前立有遗嘱,说明由前夫或者前妻继承的除外。 《继承法》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


·孕妇能多分遗产吗,孕妇能不能多分割财产
      如果在怀孕期间,丈夫就因为一些原因而不幸去世的话,此时作为孕妇是否能够多分得一些遗产呢?毕竟,此时还怀的有丈夫的遗腹子,要是多分遗产的话,很多人也会觉得无可厚非。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孕妇能多分遗产吗? 一、遗产分割协议怎么写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