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隐瞒精神病结婚是否合法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隐瞒精神病结婚是否合法

我国《婚姻法》第十条有明确的规定,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结婚,如果已经结婚,应被视为无效婚姻,那么隐瞒精神病结婚合法吗?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是指以下几种疾病:

1.性病。患性病者除自己受痛苦外,还传染殃及他人,危害极大,所以禁止结婚。

2.严重的精神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病。患这种疾病的人,在法律上被认为是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人,这种病人婚后不可能正常履行夫妻间的义务,也不可能承担对子女的责任,而且遗传性很强,高达50%至60%,所以禁止结婚。

3.重症智力低下,患有这种疾病的人,分不清是非,有时连自己的亲人都不能识别,更谈不上承担家庭责任,也不可能履行夫妻义务。而且遗传性也很强,为了民族人口素质,当禁止结婚。

4.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性、遗传性疾病而未治愈的,也应禁止结婚。

综上,严重的精神病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所以,要是一方患有严重精神病,并且在结婚之前隐瞒病情,那么此时结婚就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 【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 重婚的;

(二)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 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哪些婚姻是不合法的

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专门用来解决违法结婚问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

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

《婚姻法》第十条中,就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况作出了明确的要求,而婚姻关系一旦无效,自然也就可以认定为不合法。不过就其中一方隐瞒自己的病史从而与他人结婚的,此时要区分清楚,看起是否身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并且如果婚后疾病被治愈的话,那么就不能再认定婚姻关系无效。


·一、养父找养女要抚养费可以吗?
      一、养父找养女要抚养费可以吗?需要注意的是,养父找养子女要的是赡养费而不是抚养费。养父可以找养子女要赡养费,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义务,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因其是养子女而与亲生子女有所区别。在收养关系成立后,生父母对养子女没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相应的养子女对生父母也没有赡养抚助的义...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需要见证人么?
      一、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需要见证人么?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需要见证人,家庭财产分割协议见证人的要求是: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非利害关系人; 3、出于自愿; 二、家庭财产分割协议的写作内容和方法是什么? 1、首部 (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协议”或“分单”...


·女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抚养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要是男女没有离婚的话,那么一般是共同来抚养子女。但如果男女离婚的话,就有可能要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争夺了。此时对于女方来讲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离婚给孩子造成的心灵创伤在短期内是难以愈合的。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


·国家赔偿检察机关规定的国家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国家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


·如何提供抚养权证据,争夺抚养权需要收集那些证据
      夫妻离婚对于孩子抚养权的争夺是比较激烈的,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这个时候就要双方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自己地诉讼请求了,那么如何提供抚养权证据呢?法律对于证据的确认以及证据的有效性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只有用合法的手段提取的证据才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双方提供的抚养权证据主要是孩子跟随自己生...


·家庭纠纷打架致轻微伤和二级轻伤的处罚标准一样吗
      家庭纠纷打架致轻微伤和二级轻伤的处罚标准一样吗?家庭纠纷打架致轻微伤和二级轻伤的处罚标准是不一样的,因为打架致轻微伤不构成犯罪,处罚标准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家庭纠纷打架致二级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


·协议离婚:仅指当事人双方协商并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协议离婚:仅指当事人双方协商并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向所在辖区的民政机关,提出协议离婚申请。1、一般需要结婚登记证、照片、协议离婚书等。2、要求所达成的协议事项有: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如果仅就子女抚养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财产部分也可另行解决或者诉讼分割。3、民政机关发给离婚证,...


·一方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另一方是否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是由我国原婚姻法婚姻无效事由的规定演化而来,它将“重大疾病...


·未婚争夺孩子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由于在改革开放之后,我国思想较为开放,故而在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着虽未结婚,但是以婚姻名义生活在一起的男女双方。在此种情况下,同居关系欲解除之后,会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分配,若双方都需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会需要对方提供一些证据,那么,你是否知道未婚争夺孩子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


·一、在怀孕期间能离婚吗?
      一、在怀孕期间能离婚吗?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靠法律的手段维护婚姻的稳定并非婚姻立法的本意。婚姻能否维持,能否形成人们所期盼的幸福美满的婚姻关系,关键取决于婚姻当事人双方的合意;再者,婚姻关系属人身权范畴,结婚、离婚均须当事人自己自愿作出的意思表示,他人是无权干涉的。当婚姻关系...


·一、婚姻法财产分割不合理怎么办?
      一、婚姻法财产分割不合理怎么办?婚姻法财产分割不合理的情况下,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重新分割财产。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是会受理的。但是,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隐藏财产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