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逃逸被判刑多少年?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交通肇事逃逸被判刑多少年?在鉴定的同时应当先分清事故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责任认定重。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损害赔偿重。按《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费用少则几千块,多则上万元甚至于几十万元,如肇事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车主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行政处罚重。按照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机,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刑事责任重。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伤者没有死亡,机动车驾驶员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按《刑法》规定,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此外,法律还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车人指使肇事司机逃逸,致使伤者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上述人员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我国的处罚是非常严重的。如果是单纯肇事逃逸没有造成他人的损伤、死亡的话一般是被处以15天的拘留并且吊销驾驶证。如果是导致受害人死亡的话,那么就会被判处交通肇事罪,按照刑事犯罪来进行处理,一般是判处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应怎样处罚
      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应怎样处罚未成年人无法考取驾照,所以属于无证驾驶,按无证驾驶论处。但是考虑到是未成年人,所以不会拘留,只罚款,但是监护人会受到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


·公司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
      公司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一次性告知单是怎样的 项目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受理范围:有限责任公司 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时间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时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


·一、涉外交通事故有什么处理原则?
      一、涉外交通事故有什么处理原则? 1、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 办理涉外行政案件,应当严格依照我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坚持平等原则和对等原则,严格履行有关国际条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涉外交通事件处置过程中,有责任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充分适用各种法律手段制裁...


·交通事故可能发生在机动车之间
      交通事故可能发生在机动车之间,当然也是有可能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此时在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具体需要先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然后才好确定当事人需要对事故承担的比例。其中交通事故主次责任比例是怎么划分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比例是怎么划分的 1...


·交通事故的分类具体有几种
      交通事故的分类具体有几种一、交通事故的分类具体有几种 1、轻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


·车祸调解不成应该要怎么办
      车祸调解不成应该要怎么办发生车祸以后,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车祸导致损害赔偿的权利人、义务人可以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同时提交书面调解申请,那么具体来说发生车祸怎么进行调解?另一方面,调解的前提是个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没有异议,但是如果无法就损害...


·法律中东莞车辆2023国道逆向行驶掉头扣多少分
      东莞车辆2018国道逆向行驶掉头扣多少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91号令)第四十三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记酒驾扣12分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之日起计算。因此,你的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即为清分日期,每周年为...


·深圳交强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深圳交强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深圳交强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强险赔偿标准: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标准范围。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


·交通事故责任37划分律师怎么分析?
      交通事故发生后会有交警根据现场的痕迹或者当时的监控录像以及对当事人的口供问询来推测、总结交通事故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37划分的意思就是交通事故的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承担,承担责任的比例是37开,那么交通事故责任37划分当事人的律师咨询流程有哪些呢,下面的我们为您整理编辑。 1...


·诉前财产保全提交的证据材料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提交的证据材料有哪些?诉前财产保全提交的证据材料主要有: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申请保全的财物、金额及证据、事实与理由等内容。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证据保全必须详细列明申请保全的证据情况。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