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建筑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 一、总包分包方式
将工程项目全过程或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发包给一家资质条件符合要求的承包单位,由该承包单位再将若干专业性较强的部分工程任务发包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各分包单位的工作。
1、项目总承包
对业主来说,项目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和合同管理均较有利,但因为有此能力的承包商相对较少,业主的选择范围较小,还有就是承包风险大,合同价也较高,质量控制较难。对承包商来说,虽然风险较大,但利润也很可观。
2、施工总承包
建设单位 总包单位 工程设计 分包1结构工程 分包2装饰工程 分包3安装工程 分包4市政工程 ……
建设单位 总包单位分包1结构工程 分包2装饰工程 分包3安装工程 分包4市政工程 …… 工程设计
分包有两种方式:一是业主指定,并与业主直接签约,直接对业主负责,仅仅是在现场的活动由总承包商安排。二是总包自行选择分包商,分包直接与总包签约,对总包负责,但是前提是该分包商的选择要得到业主的认可。
二、平行承包方式
平行承包模式业主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以及设备和材料采购的任务分别发包给多个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给厂商,并分别与各承包商签订合同。平行承发包适合边设计边施工、涉及行业较广的项目。对质量控制较有利。但是其对项目组织和管理来说,难度较大;对投资控制和进度协调不利。
三、联合体承包方式
联合体承包模式由几家公司联合起来成立联合体去竞争承揽工程建设任务,以联合体的名义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单位 工程设计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
当工程项目规模巨大或技术复杂,以及承包市场竞争激烈,而由一家公司总承包有困难的时候,可以由几家公司联合起来建立联合体去竞争承包合同,以发挥各家的特点和优势。
四、合作体承包方式
合作体承包模式几家公司自愿结成合作伙伴,成立一个合作体,以合作体的名义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意向合同(也称基本合同)。达成协议后,各公司再分别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并在合作体的统一计划、指挥和协调下完成承包任务。
由此看来,这四种主要的承包方式各不相同而又各有千秋,在建筑工程承包时,应根据每种方式不同的特点,选择适合该工程的承包方式。读者朋友们是否看了我们的介绍而有所收获呢?我们不妨思考,如若即将承包一项建筑工程,你们更倾向于哪种建筑工程承包方式呢?


·被开除的员工要给代通知金吗?
      被开除的员工要给代通知金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及标准。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不足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通俗所说的N就是工作年限,1是指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需要注意的是:...


·一、买卖不破租赁是否适用工业用房?
      一、买卖不破租赁是否适用工业用房? 适用,因为买卖不破租赁是适用于不动产的,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确立过程可以看出,该原则主要适用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租赁。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


·春节加班工资标准是多少?
      春节加班工资标准是多少?一、春节加班工资标准是多少?春节放假安排:农历除夕到正月初六,其中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的300%加班报酬给劳动者,并且不能安排补休或者调休;正月初三到正月初六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有哪些内容?
      女职工相比较于男职工,女职工在一些岗位上是不能胜任的,而且用人单位也是不能强制要求女职工去做这些工作,而且国家并专门制定了相关规定进行保护,我们在下文就和您聊聊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有哪些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有哪些内容?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


·劳动关系解除日期怎么确定?
      劳动关系解除日期无论是对企业还是对员工来说,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劳动关系主要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之间的关系,二者都是彼此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一旦劳动关系解除日期确定,也就意味着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也已解除,那么劳动关系解除日期应该怎么确定呢? 解除劳动关系的日期可以按照劳动者依...


·哪些劳动争议适于劳动仲裁法?
      哪些劳动争议适于劳动仲裁法?在现今社会上,工作者与企业经常出现因劳资、工伤等问题等产生分歧从而引发两者之间的争议。这也是我们所称的劳动争议。那么,哪些劳动争议适于劳动仲裁法?其实在我国法定上就有了详细讲解。下面,就让小篇给您讲解一下有关知识吧。 一 、六种劳动争议适于劳动仲裁法 ...


·社保局工伤年龄的规定是什么?
      社保局工伤年龄的规定是什么?社保局工伤年龄的规定是用人单位使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建立劳动关系的对象。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男职工年满60周岁后,用人单位应按时自行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停保手续。社保工伤待遇处理包含的赔偿项目有: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


·合伙企业中能用劳务作为出资吗
      合伙企业中能用劳务作为出资吗(一)普通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


·劳动者入职三个月离职年休假还能享有吗?
      每个用人单位的福利待遇各不相同,但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后就可享有其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带薪休年假就是其中的一项福利待遇。但是不是所有的劳动者都能享有带薪休年假的待遇,只有工作满足一定年限之后才有此项福利。那么劳动者入职三个月离职年休假还能享有吗?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做解答...


·工程发包法律法规中发包、承包条件
      工程发包法律法规中发包、承包条件   一、工程发包管理   发包管理内容主要有:工程建设报建制度;发包单位和个人应具备的条件;发包工程勘察设计的条件;发包工程施工的条件等。   1.工程建设报建制度   文件规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下达后,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须向工程所在地的...


·休息时间在单位摔伤算不算工伤?
      休息时间在单位摔伤算不算工伤?休息时间在单位摔伤是不能算工伤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而休息时间不属于工作时间,因此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但如果摔伤与工作有关的话,可以认定为工伤。1、在公司摔伤,如果跟工作有关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