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普通工伤退休有啥待遇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普通工伤退休有啥待遇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五至六级的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改发基本养老金。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以及5至六级由企业发给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退休之后领取养老金的,随其它退休职工一并调整养老金,但按养老金调整办法计算调整额低于按工伤保险伤残津贴调整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七至十级工伤职工,与普通职工同样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和进行基本养老保险金调整。二、公司性质变更影响工伤待遇吗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也就是说你公司的企业性质变更,既不改变公司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义务,也不影响你们这些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一般说普通工伤,那自然就不会很严重,多数情况下造成的工伤不构成伤残或者构成的伤残等级为7-10级的,可以称之为普通工伤。而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中的规定,对于普通工伤的劳动者,在退休之后其实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待遇,与普通职工退休的待遇是一样的,但首先也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那么才能享受到退休之后的待遇。



·员工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
      员工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


·申请把加班时间计成工资怎么写?
      申请把加班时间计成工资怎么写?简单的加班费申请书怎么写申请部门:____________申请员工:____________加班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加班时间:上午____:____至____:____下午____:____至____:____晚____:___...


·在我国初步工伤鉴定怎么回事?
      在我国初步工伤鉴定怎么回事?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广义的工伤鉴定...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吗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吗 一、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吗?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


·武汉工程纠纷律师怎么处理工程款纠纷
      武汉工程纠纷律师怎么处理工程款纠纷 工程款的纠纷问题,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工程的纠纷的问题,也是不少劳动者经常遇到的纠纷问题,是涉及到自身利益的。那么,武汉工程纠纷律师怎么处理呢?尤其是工程款纠纷,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 武汉工程纠纷律师怎么处理工程款纠...


·劳动合同续签手续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续签手续是怎么样的? 一、劳动合同续签手续是怎么样的? 1、劳动合同续签 劳动合同续签指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均有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意愿; 经过协商一致,延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2、劳动合同续签提前30天通知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它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


·粉刷工程质量措施包括哪些?
      粉刷工程质量措施包括哪些? 建筑工程的施工会涉及到墙体的施工、钢结构的施工等等,每一个施工环节都应注意工程质量。粉刷工程是建筑工程中比较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一个一节,如果粉刷工程质量不过关,会出现墙体表面开裂等情况,影响建筑的使用。所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一定的措施避免出现质...


·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
      我国法律有关于双倍工资的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情形下是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那么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 《劳动合同法》关于双倍工资有以下规定:第八十二条...


·旷工被辞退影响工伤赔偿吗
      工伤期间因旷工被开除,开除合法没有解除合同的补偿,不合法的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赔偿金;因旷工被解除合同享有工伤方面的补偿。对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造成身体伤残和影响就业的补偿,与员工解除合同原因无关。解除合同享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就业...


·合同到期员工不愿续签应该怎么做?
      合同到期员工不愿续签应该怎么做? 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如果觉得劳动者可以的话是愿意与劳动者续签的,但是也有劳动者不愿意在原单位继续工作,这时候就会出现用人单位想与劳动者续签,而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问题了,那么合同到期员工不愿续签怎么办呢,以下是我们为打击整理的相关资料。...


·没有去工作劳动合同违约金条款生效吗
      没有去工作劳动合同违约金条款生效吗?签了劳动合同没有去工作的情况下违约金条款通常是不生效的,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仅限于以下两种: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