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一方负债属于共同债务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夫妻一方负债属于共同债务吗

一、夫妻一方负债属于共同债务吗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应认定为:

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形成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主要表现为:

1、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开支,修建、购买、装修房屋,抚育子女,赡养父母,治疗疾病,参加教育学习等;

2、共同从事投资实业或资本市场;

3、虽然以个人名义从事投资或经营活动,但收益却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二、婚前债务会转为共同债务吗

对于婚前债务能否转为共同债务,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现行法律对婚前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司法实践中,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的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转化婚后共同债务;

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时,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时,该房屋供夫妻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

由以上的法条可见一斑,我国现行婚姻法对婚前债务转为共同债务立法是从保护债权人的角度予以确立的,而且规定得非常简单,对债务人配偶应当承担怎么样的责任等没有具体的规定,这样简单的规定也很不完善,司法实践中也很难操作,实践中由于法官理解的差异,使得案件判决结果很难达到公正性、统一性。

夫妻一方的欠款,不一定都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当然即使欠款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不一定就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需要结合债务产生的时间、用途、数额是否合理等因素加以确定。贸然作出认定,只会造成利益受损,对当事人而言显然是不利的。另外,要注意的是,婚前债务也是有可能转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这是也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过了诉讼时效债权该如何救济
      债权的救济包括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两个方面。如果债权有“时效已过”之事实,则债务人由此获得拒绝履行给付的权利,即时效抗辩权。它不仅使公力救济措施可能难以正常实行,也会使私力救济措施的作用受到影响。那作为债权人,对于过了诉讼时效债权该如何救济呢?换句话说,债权过了诉讼时效应该怎么办呢...


·民间借贷双方对账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民间借贷双方对账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一、民间借贷双方对账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民间借贷双方对账可以中断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


·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一般来说,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满足两个条件:(一)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借款的目的是满足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一方在...


·欠钱不还且没有偿还能力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且没有偿还能力了怎么办?欠钱不还且没有偿还能力了可以和对方协商,分期还款。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


·私自砍树罚款属于治安罚款吗?
      私自砍树罚款属于治安罚款吗?私自砍树罚款不属于治安罚款,两者适用的法律规定是不一样的。1、私自砍树罚款根据《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私自砍伐树木违法,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根据《森林法》第三十九条处罚措施为: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


·铅笔写的借条没有签日期是否有效?
      铅笔写的借条没有签日期是否有效?铅笔写的借条没有签日期是有效的。借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无还款日期但借款合同是有效的,不能因为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就认定无效。借据...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有哪些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有哪些转让形式?一、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的法律规定 1、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应适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555条有关债权转让的规定,对于该条所规定的不得进行转让的债权,例如根据合同的性质不得进行转让的、按照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进行转让的、...


·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风险
      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风险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都为债券中的一种而债券为金融市场的主要产品。在金融市场中的风险往往比其他市场存在的风险要大。换句话说金融市场是伴随着金融风险而生,而其中的高风险往往伴随着高收益。以下我们就对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风险进行相关了解。 一、金融债券的风险 证券的投...


·新婚姻法关系个人债务包括哪些 我国法院在处理夫妻离婚的时候
      新婚姻法关系个人债务包括哪些 我国法院在处理夫妻离婚的时候的共同债务分割的问题上,所遇到的实际困难会比较多一些。和共同财产形成鲜明对比的就是,对于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问题,有些时候即使是属于其中一方的个人债务,甚至也会要求对方进行偿还,这样是不合理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新婚姻...


·协议离婚后信用卡债务如何处理
      协议离婚后信用卡债务如何处理?信用卡债务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协议离婚时,双方可以对债权债务作出约定,但此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除非该第三人知道此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


·借钱没欠条能报案吗
      借钱没欠条赖账不能报警,不属于公安受理范围之内。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而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所以欠钱不还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警方不会立案处理。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来解决。如果能够证明对方存在诈骗行为的话,是可以报警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