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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土地出让金谁来支付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土地出让金谁来支付1.土地出让金是获得土地使用权所需要支付的资金,这部分是国家收取的,是由土地使用权获得方支付的,一般也就是开发商缴纳费用。2.在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家是要交契税(房屋评估价的2%-4%左右),不用再交维修基金了,买家还需要要交一个土地收益金。二、土地出让金标准是什么(一)、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下同)以后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二)、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按规定允许转让的,以及红梅新村、金山新村、小山新村、刺桐新村及西郊新村等五个国有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划拨商品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10%收取。已购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以市场价购买的部分在进入市场时,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三)、由政府统一实施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被拆迁户原土地如属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或拆迁安置房按市场价购买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四)、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补办出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50%收取。我国的土地是属于国家和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而针对不同类型的土地,有不同的用途,尤其严禁占用耕地。若是需要开发城镇土地,则必须要先从国家手里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而这个时候考虑到土地性质的不同,对于土地使用权的要求也不一样。一般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为50年,而住宅用地的比较多为70年,商业、娱乐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则只有40年。使用年限届满 之后,其实可以缴纳出让金,然后继续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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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使用权权益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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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苗圃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苗圃是培育幼苗的用地。在我国,如果政府需要建设公益项目,就会涉及到土地的征收,苗圃作为一种特殊的土地,它也会面临被政府征收。征收苗圃也就给予苗圃所有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么,苗圃的征地补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以下补偿标准的内容仅供...


·哪些情况属于宅基地纠纷
      一、哪些情况属于宅基地纠纷 1、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 2、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建房手续用地建房,侵犯了集体或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 3、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 4、建房户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的纠纷; 5、用地建房影...


·土管法范畴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怎么判刑?
      土管法范畴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怎么判刑? 一、土管法范畴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怎么判刑?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异地身份证丢了怎么挂失补办吗?
      异地身份证丢了怎么挂失补办吗?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二、异地申领身份证的程序如何?简单来...


·阁山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阁山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为顺应国家的道路建设的宏大目标,在建设的过程中部分土地资源会被当地政府进行征收,并给予土地使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么,您知道阁山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吗?按照相关规定,水库的征收补偿标准是该土地三年平均产值的十六倍左右,其中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土地使用权到期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权到期如何处理?为了更加合理的利用限有的土地资源,国家对各种用途的土地的使用权都有不同的土地使用权年限规定,其中商业土地的最长使用年限更是只有短短40年,那么许多土地使用权的现拥有者还不了解自己所用的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如何处理,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土地使用权到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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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包果园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为了社会整个体制的美好建设,最近应该经常能够收到一定的土地补偿,如果土地涉及到种植果园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根据相关的说法,果树的补偿应该按照,果树种类以及树林来进行补偿,一般是1500元到2000元不等。 果树的补偿标准根据果树类别、树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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