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征收土地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征收土地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一、征收土地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征收土地流程的规定具体如下:


1、发布征地公告

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公告的内容包括:(1)征地范围、(2)面积、(3)补偿方式、(4)补偿标准、(5)安置途径、(6)征地用途。公告应当张贴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之内。公告作出之后,村民不得抢栽、抢种农作物,也不得抢建建筑物。

2、征询村民意见

征地公告发布之后,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联合乡镇政府围绕公告的六项主要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与村民的意见。如果村委会或者村民提出了不同意见,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记录在案,着手协调解决,同时还应当告知他们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等这些程序履行完毕后,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还应当将记录在案的不同意见、听证的相关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

3、实地调查与登记

土地征收过程中的实地勘察程序是至关重要的。在这个环节里面,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会同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去征收范围内对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与数量、规格进行实地调查,并将调查情况现场填制成表,一式三份,然后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与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双方共同确认表格内容,确认无误之后由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也应当将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好字的表格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

4、一书四方案

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完前三个步骤的工作之后,根据征询、听证、调查与登记的具体情况,拟定出正式的“一书四方案”:一书,是指建设用地说明书;四方案,包括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拟好后再组卷报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批准。

5、张贴征地公告

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作出征地批准文件并下发给征收土地的县级或市级人民政府之后,县级或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地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2)被征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另外,公告应当张贴在被征地所在村。

6、张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在张贴征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六个方面:(1)被征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后,村委会、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如果对方案有不同意见,又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自公告张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后者应当认真研究,在要求听证的情况下还应当举行听证会。倘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实存在需要修改的地方,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将公告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村委会、村民或其他权利人的不同意见及采纳情况一起,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县级或者市级人民政府对于报批的公告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与村委会、村民或其他权利人的不同意见及采纳情况进行审查并决定批准之后,应当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开始组织实施征地与补偿安置工作。

9、土地补偿登记

村委会、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亦即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土地补偿登记手续。如果超过期限未办理该手续的,对其的补偿按照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的调查结果进行。

10、实施征地补偿与土地交付

按规定落实土地补偿之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将土地交付给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

综上所述,政府想要对某个地区的土地进行更有价值的利用时不能不经过考虑就直接做决定的,因为土地与农村百姓生存有很大的联系而不能随便就剥夺了,如果想要合理收回土地就必须要建立在与百姓说理并且所有人都认可补偿数额的基础之上。



·新农村征地拆迁程序
      新农村征地拆迁程序 一、征地程序: 1、办理用地申请 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拟定征地方案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


·许昌市五县一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许昌市五县一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当今这个社会,征收土地是经常会发生的,您对于这件事关注的焦点不在征地本身,而是征收土地的补偿问题上,汗多人都是不知道我国法律关于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比如说许昌市五县一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许昌市五县一区征...


·征地补偿协议是否要村民签字?
      征地补偿协议是否要村民签字? 近年来,城市之间的差异化逐渐缩小,很多大城市周边的农村都不断地开发,很多农民的土地一不小心就被征收了。那么很多时候,可能因为赔偿方面协调不成功,或者一些农民因为对流程不了解,造成很多担忧。那么今天就详细来讲一下关于农村征地补偿的程序,看看征地补偿协...


·广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
      广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 说到征地补偿的问题,相信您一定不会陌生吧,在我们进行征地补偿的时候,我们是需要按照征地的类型等因素进行分类的,而且每个地区的政策都是有一定的差异的。那么,您知道广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吗?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具体的补偿标准的介绍。 广西高速...


·北碚土地使用权有哪几种类型?
      北碚土地使用权有哪几种类型?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北碚这个城市吧,其实这是在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尝试按照既定规划打造的经济开发区,其经济发展惠普是较高的。生活中,经常会土地旁人说,要想知道一个城市入户,可以从当地的土地使用权来判断,北碚土地使用权有哪几种类型? 北碚土地使用权的类型有: ...


·房地产合同纠纷有哪些解决方式
      当下,随着各地房地产的交易在不断的增加,随着也产生了较多的房地产合同纠纷。那么当事人在遇到房地产合同纠纷的时候,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进行解决呢?接下来,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一、房地产合同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 任何一种违约行为都可能引起合同纠纷。对于房产合同纠纷,当事...


·乡村土地使用证和建房证有什么分别?
      乡村土地使用证和建房证有什么分别? 一、土地使用证概念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


·土地使用证到期过户吗可以吗?
       我们您都知道我们如果有土地使用权的话一般都是会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使用证在所有的情况都是有期限的,所有说肯定会有到期的情况。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是转让方面的事情我们也需要注意。那么土地使用证到期可以转让过户吗? 可以过户。请持原土地使用证、房地产转让协议书和本人身...


·由于近年来郑州城市建设的加快,导致房地产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安
      由于近年来郑州城市建设的加快,导致房地产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安置房。这类房子主要是给当时拆迁的房东的。对于郑州市民而言,要想买这样的房子,就要熟悉好相关政策,以防自身权益受到损害。那么,郑州市安置房买卖政策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郑州市安置房买卖政策...


·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政府拆迁问题一直备受媒体和群众关注,按照以往拆迁情况来看,因为房屋拆迁而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不计其数,作为房主我们最关心的是拆迁如何进行补偿。近来来广州市不断加大城市化进程,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从制度上保证了房...


·如果土地承包合同中一方死亡另一方违约咋办
      如果土地承包合同中一方死亡另一方违约咋办 找专长律师:公司经营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现今农村大多数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而留在家里的老人也没有多大的能力可以去种地,因此,一方面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为了土地可以充分得到利用,因此,就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