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孩子多大有财产分配权?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离婚时孩子多大有财产分配权?离婚时孩子不管多大都没有财产分配权,夫妻离婚说明感情已经不在了,有些人会不去顾忌过去的缘分,更加会关注自己现在的利益,于是在离婚的时候就会去争夺财产。双方都要争取财产的时候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也可以协商处理。二、夫妻离婚怎么分配财产(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父母的财产,都是自己通过劳动等的方式获得的,但是孩子对于父母的财产,通常都只是消费者,故而是不能够参与分割的。对于那些孩子已经成年,孩子是可以接受父母的赠与的,但是在接受之后,也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到税务局纳税。



·夫妻一方刑事犯罪赔偿规定是什么?
      夫妻一方刑事犯罪赔偿规定是什么?夫妻一方刑事犯罪赔偿规定是需要根据受害者的伤残程度来进行一个不同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犯罪造成被害人生命健康、财产损害,被害人一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期望使自己的损害降低到最小,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适用解答》刑事...


·婚姻法离婚抚养费规定的标准是什么?
      婚姻法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的保护法?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婚姻中夫妻双方需要承担的五种基本原则即婚姻自由,坚持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实行计划生育。那么在离婚案件中有关婚姻法离婚抚养费规定的标准是什么呢?以下是由为您整理的有关抚养费的资料,以帮助您的了解。...


·男方还没有离婚和别人有孩子算违法吗?
      走入一段婚姻,男女双方就应该对这段婚姻负责。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难发现一些人在婚姻关系内,但是却在做着一些出格的事情,比如出轨,这种婚内出轨的行为会受到您的指责,也应受到道德的谴责,严重的话还是触犯法律的。比如男方还没有离婚和别人有孩子算违法吗?接下来由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


·起诉追加抚养费被驳回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孩子的抚养权是在离婚中首要的问题,在诉讼离婚中,如果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不能解决是不能判决离婚的。离婚后没有得到抚养权的一方不是完全没有抚养责任的,也要定期的支付抚养费,由此也牵扯出了一系列问题。接下来,我们来给您讲解一下起诉追加抚养费被驳回的问题。 一、起诉追加抚养费被驳回的法律依...


·随着离婚率的普遍增高
      随着离婚率的普遍增高,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已经是离婚双方一个严重的分歧点。所以法律规定了有关于抚养费标准的条例。郑州市作为代表城市,郑州抚养费标准跟其他地区有什么不一样,让我们来看看郑州抚养费标准都有些什么? 郑州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


·张家港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随着企业的用人制度不断完善,企业给予优秀员工的福利比例也随之增加,国家也对员工能够在企业稳定的发展做出了优待规定,完善了五险一金的基本保障体系,用人单位缴纳大部分,自己只要填补小部分,就能获得基本保障,那么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比例是多少呢?让带您了解张家港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


·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支付抚养费
      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支付抚养费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超出18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但有两种情况例外。1、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2、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


·女方怎么起诉离婚
      离婚的原因总是各种各样的,有可能是男方起诉离婚,也有可能是女方起诉离婚。其实不管哪一方起诉离婚,程序都是一样的,所以,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女方怎么起诉离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女方怎么起诉离婚 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


·房屋买卖中,违约方应赔偿差价损失吗
      1. 由于近年来房价波动较大,房屋差价损失就成为二手商品房交易损害赔偿中的一个焦点问题。大多数二手房买卖纠纷损害赔偿案件都是因为卖方恶意违约造成。 2. 关于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如双主对房屋差价有约定或事后达成一致的,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从其约定;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可通过...


·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抚养权如何给抚养费抚养费应由子
      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抚养权如何给抚养费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1、子女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


·提起离婚诉讼前要做哪些准备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因当事人不能做到事前充分的准备,往往造成律师接受委托时已面临十分被动的局面,当事人面临着败诉或承受损失的风险。建议当事人在离婚诉讼前作好起诉离婚的准备,将最大限度地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那么,提起离婚诉讼前要做哪些准备?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