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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配不一致法院可否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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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财产分配不一致法院可否判决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与双方是否对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没有关系。双方对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对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判决,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

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三、法院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新法实行以后,除有特殊约定外,所属权不再随时间变化,在离婚时也属个人所有。也就是说,婚前一方的房屋、大型机械或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都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不予分割。

2、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很多人在离婚时,想要把结婚戒指一类的贵重物品进行分割,这是不被允许的。比如钻戒,钻石象征着永恒,结婚购买钻戒已经成了年轻人婚礼的标配。无论钻戒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钻戒作为女方的个人专用生活用品,钻戒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另外钻戒可视为男方对女方的合法赠与,离婚钻戒无需分割,归女方所有。

3、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法定私人的补偿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军人的退伍费、职员重大事故医疗费、工伤补偿费以及个人保险等均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被平分。

4、遗嘱或赠与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

即使是在婚姻存续期内,其中一方继承所得的父母的房子或其他财产,在没有遗嘱特别说明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继承的前提下,一律视为继承者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被平分。父母出资为自己的子女购买了房屋,即使子女是已婚状态,此房屋作为赠品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被平分。

5、其他法定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这类财产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以及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离婚分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离婚跟财产没有关系,只要证明双方是因为感情破裂的,那么人民法院就会判离婚,如果不可以证明双方是感情破裂的,人民法院指挥进行调解,并且起诉多少次都不可以判离婚。想离婚可以双方协议离婚比较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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