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醉驾上市公司高管会被开除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一、醉驾上市公司高管会被开除吗?醉驾上市公司高管不一定会被开除,具体可以由公司的股东大会决定。对于上市公司的高管、或者是在社会上有影响力的人员,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因为一举一动都会对社会造成影响,酒驾、醉驾这样的行为会对社会在成不良影响。二、哪些情况下醉驾可以免于起诉?1、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有的甚至是应停车场保安人员的要求挪动车位,且未发生危害后果。2、救治病人型。该类型的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均未发生交通事故。3、睡觉休息型。该类型的被告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4、隔时醉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5、尚未驶出型。该类型被告人在道路上准备驾驶尚未驶出时即被查获。6、被醉驾追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较低,虽发生交通事故,但对方亦醉驾且负事故全部责任。三、办理醉驾案件如何认定自首情节?对于公安机关例行检查的,即使犯罪嫌疑人在被公安人员询问、呼气酒精检查之前主动交代醉酒驾驶的,也不构成自首。因为在此种情形下,虽然犯罪嫌疑人交代具有一定的主动性,但其归案具有被动性,即使其不主动交代,公安人员通过检查也能发现其醉驾的犯罪事实,故应当认定为坦白。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主动报警或委托他人报警,未离开现场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构成自首。行为人已经知道他人报警而主动停留在现场等候处理,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可以以自首论。行为人因救护被害人而没有及时报警,在公安民警到达事故现场或医院后,主动如实供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基本犯罪事实,接受司法机关处理的,可以以自首论。我国目前,电动车的数量是十分的庞大的,我国法律也没有明确的限制在没有获得驾驶证的前提之下,也是可以驾驶该车辆的,但是不管是任何人,只要是想在道路上驾驶车辆,都是需要遵守交通规则的,若是醉驾,也一定那个会受到处罚。



·企业海外并购的类型有哪些
      企业海外并购的类型有哪些随着中国市场地位的提升,企业的海外并购逐渐成为其拓展市场,提高国际知名度,拓展产业链的主要方式之一。企业在海外并购的时候,针对不同的目的和发展规划,会采取不同的并购类型和方式。那么,企业海外并购的类型有哪些呢?它们的具体含义和并购时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呢?...


·在我国怀孕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在我国怀孕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自身有重大过错的法定情形,用...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 女性在孕期、产期或者哺乳期的时候,都是受到劳动法的保护的,如果公司将女性辞退,是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条例对女性进行补偿的。 当公司违法解除怀孕期间的员工劳动合同,员工有两种维权方案: 第一种,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有效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有效?有效,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


·公司登记后是否可以马上变更经营范围
      公司登记后是否可以马上变更经营范围公司注册完成之后,由于市场变化或者公司经营战略调整,会存在更换经营范围的情况。更换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工商、以及新更改经营范围的管辖部门,行政部门间有自己的规章流程,也牵涉到一些费用问题。那么公司登记后是否可以马上变更经营范围?下面我们将为您解读变更...


·企业注销股东承担责任有哪些?
      企业注销股东承担责任有哪些?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


·公司经营范围分类是怎样的
      公司经营范围分类是怎样的 公司经营范围分类是怎样的 (一)、服务型企业经营范围参考 (一)服务类 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调研、摄影服务、资料翻译服务、礼仪服务、赛事活动策划、公关活动策划、快递服务、室内保洁服务、婚庆礼仪服务、餐饮管理、其他居民...


·公司法人变更股东需要到场嘛?
      公司法人变更股东需要到场嘛? 我们知道公司法人对一个公司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公司日常的运营和发展过程中需要法人行使公司的权利同时法人也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延迟?对于公司的法人变更的时候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来进行,那公司法人变更股东需要到场嘛?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


·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会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法人是公司内部选出来的,一般也是公司的员工,但是公司法人的特殊之处在于法人的人格被公司吸收,法人与公司之间不是代理与被代理的关系,而是根据法律的规定是一种代表关系,关于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会承担什么责任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规定。 一、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会承担什么责任?...


·分公司签署合同责任由谁承担
      分公司签订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如果经过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也有效。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


·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一致行动协议的订立和解除都会对公司的董事会决策以及实际控制权产生影响,那么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对公司有什么影响呢? 在此我们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的分析,在此为您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希望能帮助您有初步的了解。 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对公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