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必须负全责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必须负全责吗?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不是必须负全责,身为车主主要职责应该是保护现场,并检查看有无人员伤亡,马上选择报警以及拨打120。如果选择逃逸会面临更大的法律处罚。如果肇事逃逸后负全责的,当事人就会被判处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二、哪几种情况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三,交通事故中哪些情形负全责?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一方无过错,另一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负全部责任:

(一)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二)机动车通过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的。

(三)机动车通过路口遇放行信号不依次通过的。

(四)机动车准备进入环形路口不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五)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

(六)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不让左转弯机动车先行的。

(七)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

(八)前车左转弯、掉头、超车时超车的。

(九)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十)超车后未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安全距离驶回原车道的。

(十一)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十二)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路段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未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安全距离的。

(十三)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有障碍的路段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十四)车辆进出道路,未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的。

(十五)借道通行、变更车道时,未让所借道路内的车辆优先通行,或者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或者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向同一车道变更时,左侧车道的车辆未让右侧车道的车辆先行的。

交通事故的肇事司机,在事故发生之后,若是选择逃逸,不一定会被判处承担全责,但若是交通管理部门经过审查,确实没有收集到其他主体的犯罪证据的,那么该肇事逃逸的民事主体,就一定需要承担全部的赔偿金支付的责任。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死...


·车祸责任认定书出来后没签字还可改吗?不履行责任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可以怎么处理:1、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造成的情形不是特别严重,或者双方当事人的争议不大,对赔偿的事由也没有什么异议,双方可以私下进行调节解决。如果事故只是造成车辆一点擦挂损伤,那么都可以不用申请保险理赔,如果申请保险理赔可能之后还会造成明年的保险费用增加,所以这...


·外地货车进京规定是怎么样的?
      外地货车进京规定是怎么样的? 我们都知道现在各个城市对于外地车辆的进出检查的很严格,一个是为了避免城市的交通出问题,二来就是为了城市的安全,那么外地货车进京规定是怎么样的?一般货车进入六环以内的都是要进京通行证的,而且还必须要按照当地的时间来通行,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


·上海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由于现在交通事故率的上升,我国在交通事故上制定的法律非常成熟,其中上海市严格制定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标准的制定为了保护交通事故受害都的权益。下面我们整理了上海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在内容。 上海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职工年/月平均工资 65417元/...


·请假后返回公司出车祸算不算工伤
      请假后返回公司出车祸算不算工伤?请假后返回公司出车祸有可能算是工伤,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车辆逆行扣多少分2023
      机动车在行驶的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在出现了违章行为的情况下,一个是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另一个要是被发现的话,也会对驾驶人员做出相应的处罚。其中要求机动车靠右行驶,那要是出现了靠左行驶的行为,自然也是构成违章的。那么此时车辆逆行扣多少分?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交强险有责和无责赔偿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交强险有责和无责赔偿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交强险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还是比较常见的,主要是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对于车辆的一种保险,当然交强险,他的赔偿的方式的话,根据交警队责任的划分,会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影响,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交强险有责和无责赔偿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


·喝半瓶啤酒多久能开车不会酒驾
      和时间没有关系。酒驾的依旧就是根据血液里酒精含量来确定的。酒后驾驶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每100mL,小于80mg每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


·交通事故后车辆损失该怎么鉴定
      在造成交通事故之后,不仅需要对受到的人作出伤残鉴定,若此时有造成车辆损失的话,那么同时也是要对车辆进行鉴定的。但实践中,交通事故后车辆损失该怎么鉴定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后车辆损失该怎么鉴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按照下面...


·交房后办理房产证可以加人吗
      不可以。交房办房产证的时候是不可以再加名的,并且已经是在办理房产了。因为办理房产证是按购房合上名字办理,这是硬性纪律,谁也不能违背的。(如果要加名,可以提前找开发公司沟通,将原购房合同上名字作改更改,这样才能在办理房产证时加上你需要的名字)但需要没有房产备案,如果已经在房管局备案...


·交通事故不认定工伤的情形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不认定工伤的情形是怎样的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7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应该按照下列四种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