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关当事人可以离婚不离家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有关当事人可以离婚不离家吗

顾名思义,即是离婚后没有离开家。这是当今社会流行的一种社会新潮流,它是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它是人性使然,是一种无奈的痛苦选择和难耐承受。

“离婚不离家”有什么特征?

夫妻两人从法律意义已正式解除婚约办理了离婚手续,但由于主客观原因使原夫妻双方仍过着离婚不离家的蜗居生活。

3、为什么会出现“离婚不离家”的现象?

(1)经济原因。有的夫妻因本人工资收入不高,离婚后若单独在外租房,扣除本人日常生活开支,还要按月支付孩子抚养费(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生活拮据。有的外来媳无固定收入来源,生活尤为困难。

(2)政策原因。曾经有的家庭为了买房子假离婚,由于新房钥匙迟迟领不到,夫妻长期处于分居状态。没有了结婚证书的束缚,男人一不留神就出了轨。新房子还没住进去,好好的一个家却散了。房子固然重要,但能比一个完整的家更重要吗?!有人为了生孩子假结婚,有人为了获取低保、取暖费假离婚,有人为了买房假离婚……我们的一些制度建设尚有漏洞,有越来越多的人,不再把婚姻当成一桩严肃的事情。还有的为了多拿几万元的拆迁补偿款,“闪电离婚”如愿以偿。可当女方高高兴兴打算复婚时,男方却和“小三”偷偷结婚。为了区区一杯羹,女方赔上了苦心经营的婚姻,面对丈夫的决绝,只能暗自吞咽苦果。

(3)环境原因。离婚后的夫妻无法分割动迁后的新房,只能离婚不离房仍蜗居在一起。有的外来媳离婚后户口暂时无处迁移,又从感情上离不开孩子只能与前夫商议借宿在婚姻原址做生活保姆。

(4)主观心理原因。有些夫妻感情尚未真正彻底决裂,只不过是家庭矛盾积怨很深,一方不得不采用离婚方式来惩戒对方,给双方都有一个缓冲,能够有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和空间,在情感上也能得到舒缓。

(5)其他客观原因。有些夫妻为规避个人经营经济债务、赌债或高利贷,生怕连累妻子和孩子。

离婚不离家的情况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出现的几率是较大的,因为地区经济发展会有不少的限制,只要自己合理的制定相关的条例就可以有效的处理,不过在生活中还是存在一些困难,毕竟是异性的相处,虽说已经没有了法律上的约束,但是需要注意方寸。


·办假离婚证可以办按揭吗
      随着房价的上涨,总有家庭想方设法去钻法律漏洞进行买房,甚至有人为了买房而假离婚。有这样想法的问也会打听办假离婚证可以办按揭吗,获得确切消息以后就又进行炒房,下面我们就给您详细介绍下。 一、办假离婚证可以办按揭吗 只要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了离婚证,或者在法院起诉得到法院判决...


·一、婚后商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商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


·国家赔偿包括哪些类别
      国家赔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之前给他人造成损害,受损害一方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赔偿法进行,但是国家赔偿包括哪些类别,这是许多人所关心的问题,搞清楚哪些可以申请赔偿是对自己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有效判断,下面我们就给您仔细说说。 一、国家赔偿包括哪些 (一)...


·离婚爷爷奶争小孩抚养权对吗?
      离婚爷爷奶争小孩抚养权对吗?离婚爷爷奶争小孩抚养权对的,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除了要有书面的意愿外,最好还要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


·女人出轨后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女人出轨后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出轨行为并不构成离婚的法定过错行为,所以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


·山东省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是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出台而出现的,虽说现代社会准二胎政策已经开放,但社会抚养费政策还是伴随着我们,如果超出生育标准的话,我们是需要向国家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夫妻双方都需要在时间规定内缴纳社会抚养费,那具体来说山东省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呢? 山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


·一、离婚后过错方能分到财产吗?
      一、离婚后过错方能分到财产吗?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婚后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谁赚多赚少,夫妻婚后所得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 (一)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 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


·起诉离婚立案后原告有传票被告什么时候能接到传票
      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往往是案件的原告,法院在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受理之后就会以传票的方式通知到被告,很多原告就会关心被告收到传票后的时间。案件的审理是从接到传票开始还是什么。那么,起诉离婚立案后原告有传票被告什么时候能接到传票?网有更多知识,欢迎浏览。 原告起诉离婚被告什么时候能接到传...


·什么情况下可以索要离婚赔偿
      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那么,根据修正后的婚姻法规定,什么情况下可以索要离婚赔偿?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索要离婚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


·什么是重婚?
      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 法律上的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 事实上的重婚,是指虽未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


·一、离婚后财产不合理分配我起诉最分配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离婚后财产不合理分配我起诉最分配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2、男女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