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

在有关劳动的案件中,应该在判处之后紧接着的四十五天之内做出判决;

若是有异议的,那么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后的半个月之内向法院重新提起诉讼。当事人进行申请的时候,应该是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申请。

其中,申请书内容还应该包括一下内容:

一是申请人的详细信息,或者其他的一些详细信息;

二是被申请人的详细信息或者主要的负责人的一些信息等;

三是对于有争议的事情的内容是否属实以及申请的主张理由。做出决定的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该在一周之内做出是否进行审理的决定。应当在开庭前的五天之内将所有的通知事宜通知当事人;若是当事人在开庭时间没有上庭或者未经同意中途退庭的话,法庭对申请人以撤诉的状况进行处理,被申请人按照缺席的情况进行处理;在开庭之后进行人员名单的宣布,询问其是否要回避;开庭之后当事人进行辩论,申请裁决。

那么其需要走哪些流程呢?又需要多少钱呢?

有两种争议的案件是在审理之后就彻底判决的,一种是小额诉讼的案件,另一种是标准明确的案件。

具体的情况是:

一是对劳动报酬进行追讨的案件;

二是由于工商而产生的医疗费用的案件;

三是与经济有关的案件的追讨的案件;

四是对事故赔偿金的案件;

五是根据国家规定的案件,像是假期等的。

以上针对的是单位,如果劳动者对裁决有异议的,那么依旧可以提起诉讼,也是保护劳动者权利的一种方法。

当事人申请仲裁的话,应该向仲裁机构缴纳相关的费用,包括处理费和受理费,收费标准为:

1.三个人以下的为每件事情缴纳二十元;

2.四个人到九个人之间的每件事情为三十元;

3.超过十人(包括十个人)以上的每件事情为五十元。

4.那么劳动案件处理时处理费用的收费标准是什么呢?

5.如果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事情收费为三百元;

6.有争议的案件的话,按照以下情况叠加收费:一万元(包括一万元)的案件,每件事情为五百元;

7.超过一万元但是没有超过五万元的(包括五万元)的部分,按照其百分之三进行收费;

8.在五万元到十万元之间的(包括十万元)的部分,按照其百分之二进行收费;

9.超过十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一进行收费;其争议金额以申请人进行申请的数目为标准,若是金额不一致的,那么便以实际金额为主。而案件需要的受理费用需要在接到通知之后的五天之内缴纳,若是过期没有缴纳的话,那么便以撤诉的情况进行处理。

如果当事人遇到特殊的情况的话,除了缴纳处理费和受理费,还应该缴纳以下费用:

一是向有需要进行取证的办案人员付出出差的旅费;

二是如果需要申请材料还是其他的什么文书的费用,也是需要出费的;

三是当事人如果要求第三方进行事情的处理的话,是需要支付其费用的;

四是对需要出庭作证的人员,或者是其他一些必要的人员支付费用;

审理的案件中,由败诉的一方支付审理费用;若是双方都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话,那么双方都需要支付一定的金额。

若是调解协商之后达成协议的,费用则由双方承担;若是没有达成协议的,那么就要由委员会进行决定了。若是撤诉的话,那么费用则收取一半。

若是有以下困难的,则可以申请减交,缓交,或者免交费用:

一是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但是却是工商导致的事情;

二是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的的人员名单里出现;

三是按照规定接受援助的人;

四是在申请劳动仲裁的案件中被确认为确实是没有能力或者是有困难的人员。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可是五险一金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可是五险一金包含什么以及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是多少,相信很多刚毕业的大学生以及工薪阶层都不是很清楚。那么接下来我们就章丘五险一金缴费比例为您讲解一下关于社会保险的问题。 一、五险一金包括哪些内容? “五险一金”讲的是五种保险,包括...


·我国工程质量怎么划分的?
       随着国家的经济不断发展,各大城市内有越来越多的工程在开展,那么工程中最重要的就是工程是否安全,工程质量的高低也会影响着使用人的安全问题,那么工程质量怎么划分的?会根据不同的阶段进行划分,那么在分项工程中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在合同阶段和建设项目阶段会分为优良、合格与不合格。 一...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约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约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的第46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工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工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伤残等级鉴定具体标准》具体可以查询,以下是节选。 Ⅰ级伤残 l.l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伤致; a.植物状态; b.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


·未签劳动合同找什么部门投诉
      未签劳动合同找什么部门投诉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九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


·学校劳动保障管理规定的内容介绍
      我们从一出生就进入幼儿园,然后是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一步步完成我们的学业。不难发现我们总需要受到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的约束,那么我们从小上到大的学校里的老师、食堂阿姨、看门的老爷爷和保安叔叔等等他(她)们收到什么约束呢?相信您都知道这些人员都是属于学校教职工的范畴,他(她)们理...


·什么是劳动关系的建立的详细内容?
      在劳动者从事相关劳动获取回报前,都需要签订一定的劳动合同,用来约定劳动者和所在单位的劳动关系,以防在发生相关矛盾时能够借助法律途径加以解决。那么,什么是劳动关系的建立的详细内容?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劳动关系的建立 ? 劳动法律是调...


·办理退休工伤误工费由谁来进行承担?
      办理退休工伤误工费由谁来进行承担? 一、办理退休工伤误工费由谁来进行承担? 工伤期间,误工费由所在单位负责。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


·餐饮没有注册克扣工资怎么办
      可以拿着工资发放凭证先向仲裁委员会机关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对劳动仲裁法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


·单位工伤事故经过报告怎么写?
      单位工伤事故经过报告怎么写? 每个单位都会有专门的部门负责人并且他们的职责往往都是管理部门内容人员的一切事项,尤其是在本部门发生了工伤的情形时就需要该负责人对其事件发生的经过进行详细的调查并且将其书写在规范的报告当中交给单位。那么,单位工伤事故经过报告怎么写? 一、单位工伤事...


·怎么计算标准工时制加班费
      企业实行不同的工时制,国家相关的规定与加班费计算办法也相应地不同,且加班费相差不少。无论对于企业还是个人,了解国家的工时制及加班费规定其实也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维护。而实践中在标准工时制下的加班费与综合工时制下的加班费计算不一样。下文中我们就来告诉您要如何计算标准工时制加班费。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