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机动车闯黄灯如何处罚2023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机动车闯黄灯如何处罚2023

一、机动车闯黄灯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六条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机动车闯黄灯也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与闯红灯相同。根据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闯红灯,记6分,罚200元。

二、如何避免闯黄灯

1、切勿急加速

很多朋友养成了一个坏习惯,信号灯变黄就加油,争取可以抢一下。从安全角度考虑这种方法也是不可取的。正确的方法是通过路口时降低车速,脚放在刹车上,黄灯亮起时踩下刹车,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将车停下。

2、判断刹车距离

如果黄灯亮起时,我们距离黄灯停车线较远,此时应当保持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的迅速制动。如果我们离停止线很近,完全无法将车停下来,应当通过路口时将车速降下来,并且尽可能的将车停住。

60km/h的时速下,15m的距离可以将车停下,考虑到黄灯时驾驶员需要一些反应时间,因此实际操作中距离也许更长一些,如果此时距离路口较近,这个制动距离恐怕无法停住车。如果我们养成路口减速的习惯,将车降速滑行至50km/h甚至更低的时速,即便反应时间有延迟,应该也可以在数米内将车停下,大大减少了过线的概率,因此降低车速是最有效的避免闯黄灯的唯一办法。

除此之外,绿灯状态下通过路口时也应当特别注意。

3、降低车速

人们常说十次事故九次快,往往车速降低,很多事故可以避免。城市道路限速大多在60-70km/h左右,我们应当在到达路口之前降低车速,并且将脚放在制动踏板上备用,观察前车及其周围情况,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可以做出及时反应。

4、远离大型车辆

尽量不跟在公交车,货车等大型车辆的后面。即便跟随它们也应当保持足够的距离,以免视线受到阻碍,无法及时观察信号灯或是路面状况,面对突发情况容易发生危险。

5、到达路口前观察后车车距

为了保证安全,不光是前车跟车距离要注意,自己后方的车距也要注意。当通过路口时,随时可能制动,此时应当从后视镜观察后车离自己的距离是否安全,如果距离过近可以采用降速滑行,轻点刹车的方法提前示意后车减速,以免发生危险。

6、保持安全车距

首先我们在行车中,要时刻保持一个相对安全的车距,在通过路口之前更要特别注意。拉开足够的车距可以免前车突然制动造成追尾,同时遇到突发状况也给自己争取了一些反应时间。

究竟什么样的距离算是安全距离呢,大家可以参考自己的车速而定,时速是多少公里,就保持多少米的车距即可。如车速50km/h,我们可以保持50m的车距。

7、观察辅助参考灯

虽然信号灯突然变为黄灯使得很多司机措手不及,不过一些情况下,我们还是可以通过其他辅助信号灯来预判黄灯出现的时间的。比如个别路口信号灯采用数字计时的方式,或是进度条的显示方式,我们都可以通过显示上的变化来预判信号灯是否即将变化。

另外有些信号灯的设置会在绿变黄之前绿灯闪烁数秒,或是信号灯旁的行人或自行车信号灯率先闪烁或变黄变红,都是机动车信号灯即将变化的前奏,因此利用辅助提示灯光来判断本方向机动车信号灯的变化也是我们要具备的行车技巧。

大家都清楚在我国不管是机动车闯红灯还是行人闯红灯,其实都是属于违法行为,根据规定就会给予当事人一定的处罚,主要就是罚款和扣分。但是闯红灯行为如今也是要被处罚了,另外由于这本身也就属于很危险的行为之一,因为闯黄灯而导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也不是没有可能。


·二手房交易要注意哪些
      二手房交易是一套比较复杂的程序,包括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二手房备案登记、二手房过户等等。而在这个过程中,肯定是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那到底二手房交易要注意哪些呢?具体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经纪公司无可非议是其中一个桥梁,所以,今后北京乃至全中国的经...


·进行二手房交易其实也就是买卖二手房,关系到房产交易,除了当事
      进行二手房交易其实也就是买卖二手房,关系到房产交易,除了当事人就交易达成一致外,还需要办理登记备案和房产过户,而这些过程中就需要提供二手房交易合同。但对于很多人来说可能都不是很清楚二手房交易合同的内容,下面我们为您带来最新二手房交易合同范本,帮助各位进行了解。 最新二手房交易合...


·一、交通事故中烧伤的人什么时候去做鉴定?
      一、交通事故中烧伤的人什么时候去做鉴定?一般三个月后才能做鉴定,具体咨询相关鉴定机构。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当事人认为因交通事故致残需按残疾索赔的,作为举证需要可委托法医作残疾等级评定,当事双方选择由交管部门调解,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作伤残评定。委托鉴定,应根据被鉴定题目的性质...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是什么?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些事情的界线并不是特别明确,很容易就会混淆,在我们的法律中也是如此,过失致人死亡罪与交通肇事罪一定意义上存在交叉重合的部分,所以两者不容易区别。那么下面我们就来一起看一下过失致人死亡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吧。 一、过失致人死亡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 根据《刑法》...


·一、交通事故社保能报销吗?
      一、交通事故社保能报销吗?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可能报销本人医疗费中属于医保部分的医药费,其他费用不能报销。但前提条件是,该起交通事故属于单方事故,属于自己驾驶不当造成的伤病,而非第三人造成的多方事故,否则不予报销。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


·一、交通事故民事调解赔偿后还可以起诉吗?
      一、交通事故民事调解赔偿后还可以起诉吗?交通事故民事调解赔偿后就可以起诉了,交通事故达成调解书后,事故双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公安交管部门调解赔偿,不是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靠双方自觉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


·摩托车撞人赔偿标准是什么?
      摩托车撞人赔偿标准是什么?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的一种,但又区别于小轿车,如果在道路上行驶的过程中,摩托车撞人该如何进行相关赔偿呢?摩托车撞人赔偿标准又是什么呢?不管您是摩托车驾驶人还是行人都可以跟着我们进行详细的了解!摩托车撞人赔偿标准是什么?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


·控股股东停止关联交易是强制性的吗
      控股股东停止关联交易是强制性的吗 一、控股股东停止关联交易是强制性的吗? 控股股东停止关联交易是强制性的,公司法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关联交...


·公司签订合同后交由分公司做可以吗?
      公司签订合同后交由分公司做可以吗?总公司订立合同之后可以授权分公司履行。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二、分公司的主要特征是...


·一、醉驾车辆被扣取车流程是什么?
      一、醉驾车辆被扣取车流程是什么? 酒驾扣车,在接受完行政处罚以后,可以将车提回来。当事人也可以与交通部门协商。扣车是用来检定车辆性能的,检定完毕就得放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


·一、工伤认定二审答辩状什么时间提交?
      一、工伤认定二审答辩状什么时间提交?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后,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