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大多数交警部门采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案件中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在大多数交警部门采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案件中,签发事故责任证书最基本的原始材料是:

第一,事故双方的身份、驾驶执照、驾驶证书和保险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如果车辆涉及的报告需要测试;

第三,交警对事故现场的调查图纸,以及询问双方或证人的记录。对于交警在发放证件时,将按照“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和原则作出确认。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经调查、检查、鉴定后,根据当事人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事故责任认定:

如果一方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当事人逃逸,致使现场发生变化,丢失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核实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制造现场或者销毁证据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因一方或者多个当事人过失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当根据行为对事故发生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二次责任;

没有任何一方有任何导致交通事故的故障。这是一起交通事故,各方都没有责任;

一方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2、事故责任认定书:

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作出交通事故确认书。

因交通事故而逃逸的,应当在事故所涉人员、车辆被发现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确认文件。

对于需要检验和认证的,应在检查,鉴定或复验后五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证明,并确认鉴定结果。

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申请出具交通事故鉴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1日内出具交通事故鉴定书。自收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书面申请之日起0日内。

3、事故责任认定的性质: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证明只是一种民事诉讼证据。在交警调解当事人的共同申请中,信件的认定是当然依据;在民事赔偿法院诉讼中,事故责任认定只是更重要的证据之一,不再是法院依职权审理案件的依据。

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证据证据,根据与责任负担不同的责任比例作出判决。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的责任分工是基于证据的证据,而不仅仅是基于交通事故的责任。


·车祸中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该怎么办
      车祸中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该怎么办 一、车祸中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该怎么办 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意见不合,可以找交警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交通法》第五章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


·驾驶员自己开车撞到护栏怎么处理
      驾驶员自己开车撞到护栏怎么处理驾驶员自己开车撞到护栏应该马上停车,报告交警处理,有保险的需报保险。交警到达现场后,确定事故责任。交警确定驾驶员为责任人,则要求肇事者根据财产损失情况进行赔偿。若有第三方责任险,该赔偿金可由保险公司出。若肇事逃逸的,则按照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处理,保险...


·如果开车撞到人死了拘留多久
      车祸后拘留时间计算相关内容一、无人认尸交通事故案件同样要尸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检验尸体结束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对未知名尸体,由法医提取人身识别检材,并对尸体拍照、采集相关信息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填写未知名尸体信息登记表,并在...


·车祸出院误工时间多久可以赔
       一、车祸出院误工时间多久可以赔 如果构成伤残等级的,等伤残等级出来后就可以索赔,不构成伤残等级的,一般出院后就可以索赔。 相关知识: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


·酒驾指的是喝酒之后驾驶机动车,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的人会将
      酒驾指的是喝酒之后驾驶机动车,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的人会将酒驾和醉驾弄混,但事实上醉驾是更加严重的。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醉驾在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比如说南宁市醉驾拘留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南宁市醉驾拘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


·一、签了劳动合同没交社保随时辞职可以吗?
      一、签了劳动合同没交社保随时辞职可以吗? 是可以的;没有缴纳社保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所有的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


·一、工作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是怎么样的?
      一、工作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是怎么样的?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


·一、上下班途中摔伤算交通事故吗?
      一、上下班途中摔伤算交通事故吗?不算交通事故,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


·撞车保险赔多少,车祸保险理赔程序是怎样的
      撞车保险赔多少,车祸保险理赔程序是怎样的 撞车其实也就是出车祸,此时可能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而在购买了相应保险的情况下,那么就可以申请保险公司对损失或者造成的损害作出新相应的理赔。不过此时撞车保险赔多少呢?可能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撞车保险赔...


·交通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依据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


·幼儿园校车超载谁管,校车有哪些
      幼儿园校车超载谁管,校车有哪些规定?或许是因为幼儿园的规模问题,驾驶员在接送幼儿的同时有超载行驶的现象,家长切勿听取校方单方面的说法而默认他们的行为,当发现有这一举动的同时我们应该举报校车超载的现象,避免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那么幼儿园校车超载谁管,校车又有哪些规定呢,下文为您解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