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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财产保全在婚姻中是否可以操作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婚姻财产保全在婚姻中是否可以操作

在婚姻按揭中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而且还不需要提供担保。

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

(二)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遭遇家庭暴力且经济困难的;

(三)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涉及损害赔偿的;

(四)因见义勇为遭受侵害请求损害赔偿的;

(五)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发生保全错误可能性较小的;

(六)申请保全人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由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偿付债务能力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

婚姻财产是指夫妻任意一方或双方共同在婚姻存续期间积聚所得的大部分财产,在有些州又称为夫妻共有财产。但是,美国各州对于婚姻财产的范畴设定却存在差异,有些州包含了婚姻存续期间的积聚所得的所有财产和收入,而有些州则不包含赠与和继承所得。

《民法典》第1063条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从而把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独立出来,并从财产取得的时间及财产的性质将夫妻个人财产分成五个方面,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包括: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6)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财产问题的解决需要自己多加注意有关的法律规定,虽然有关的当事人可以进行合理的处置,但是最为重要的还是自己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进行有效的分析,否则自己的问题处理就会有着不小的纠纷,毕竟涉及自己的直接利益,一旦自己操作失误就会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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