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新江苏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生活中避免不了会发生交通事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人身损害赔偿就成了人们最为关注的问题。全国各地都制定了不同的赔偿标准,下面我们为您重点介绍一下江苏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以便您详细了解江苏省的赔偿标准。

(一)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统计公报,江苏省相关赔偿费用所依据的统计数据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00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9462元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845元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567元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赔偿计算公式

一、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8元×住院天数

三、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四、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日)×误工天数

五、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六、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七、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八、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计算公式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十、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死亡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死亡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十一、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12个月×6个月

十二、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年

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二)各种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如下:

1、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 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宿费 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8、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丧葬费 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1、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2、死亡赔偿金 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江苏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划分的非常详细,对不同年龄的人群和不同种类的交通事故都做出了详细的说明,对各种赔偿费用的计算标准也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但是交通事故赔偿数额的计算是有技巧的,比如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的赔偿标准就是不一样的,因此,当你遇到涉及交通事故的赔偿计算的情况时,请你向专业的律师求助。


·新车第一年没买划痕险可以报吗?
       我们国家对于车辆的保险是有很多的,对于车辆保险其中就有划痕险,划痕险对于车辆的划痕作用是非常的大的,划痕险对于不是自己的亲戚家属是陌生人给我们的车辆产生的划痕就是在理赔的范围之内的。那么划痕产生后买保险可以报吗? 新车第一年没买划痕险第二年可以买,但需要拍验车照片确认,车辆投...


·在我国保险车损险是什么?
      在我国保险车损险是什么意思一、在我国保险车损险是什么意思? 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一种汽车商业保险。 简单地说就是在自己的车子发生事故伤害的时候报销修理费用等等。   《保险法》第二条 本法...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起诉书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起诉书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机动车交通事故起诉书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第一部分是诉讼参与人基本信息;应当写明需要对方给付的具体标的,分点描述;说明事实情况,内容应当全面完整,但语言应简洁,不能过于繁琐。一般来说是按照时间的顺序来叙述;落款写具状人名称、时间。需要具状...


·交通违章当事人有哪些权利
      交通违章当事人有哪些权利 交通违章当事人一般就是指实际实施了违章行为的驾驶者,这种时候他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但与此同时,而又想一定的权利,然后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那究竟交通违章当事人有哪些权利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违章当事人有哪些权利 1、有权知道违章的事实、处...


·交通事故责任人没钱赔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责任人没钱赔怎么办 无力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且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如果无力赔偿数额达到30万以上的,就要负刑事责任,要坐牢的。 如果责任人驾驶的是机动车,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部分是由保险公司赔付的,不计算在无力赔偿的数额内。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交强险与车上人员险有哪些
      交强险与车上人员险有哪些不同 一、交强险与车上人员险有哪些不同 交强险与车上人员险保险责任是相互补充但两者却又不尽相同,主要的区别在于两种险别的承保对象有所区别。 1、车上人员险的承保对象在实践的业务审判中主要包括:司机、售票员、乘车人。乘车人既包含购票上车人员,也包含减免票的...


·该怎样申诉撤销交通违章
      车主对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其他条例、法规作出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天内向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在接到申诉后60天之内作出复议决定。这里需要作出说明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


·一、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旧伤复发待遇怎么发放?
      一、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旧伤复发待遇怎么发放?工伤复发期间员工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间的 待遇,也是按照工资全额发放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申请书需要写吗?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申请书需要写吗? 需要写的;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


·刑事自诉案件交不交诉讼费
      刑事自诉案件交不交诉讼费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二、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据自诉案件的特征和法律有关规定,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是:(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


·一、未成年人骑无牌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一、未成年人骑无牌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1、正常来说,全责了,无证本身就没有资格驾驶机动车,第二无牌就是不合格车辆,不允许上路,不过一般摩托车如果和别的小车撞去的话,交警一般会人性化执法,给小车点责任未成年人肯定有责任,首先未成年驾驶机动车以及驾驶无牌摩托都是交警的行政处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