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办理离婚证的途径和费用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办理离婚证的途径和费用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一种是夫妻双方一起去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这种的前提是夫妻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决定。第二种是夫妻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起诉。正常情况下,去民政局登记离婚,需要收取9元的工本费(如果有照相的话,照相费是另外算的)。如果是由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起诉的,起诉离婚的一方需要向法院支付50-300元的诉讼费用。如果起诉离婚时要分割财产的,并且财产价值超过20万元的,那么,诉讼费可以在超过的部分按0.5%向起诉人收取。每个地方的政策都是不一样的,如果需要办理离婚证的,最好是到当地的民政局和法院去咨询相关事宜。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办理离婚证需要的条件

办理离婚证通常需要7个条件:

1、双方当事人(即办理离婚证的夫妻双方)必须是合法夫妻,持有结婚证的夫妻

2、夫妻双方提出离婚是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决定的,双方都自愿的

3、夫妻双方都是正常健康的并且对自己行为能够负起民事责任

4、夫妻双方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处理方式上已经达成一致意见的

5、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必须是常住在___街道或___街道的户口

6、夫妻双方必须两个人一起去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他人不能代办

7、夫妻双方向婚姻登记处提供的证件原件,一定是合法的、完整的、真实的、有效的

三、办理离婚证需要的材料

离婚证办理时一般要带以下5种材料:

1.夫妻双方各自的户口薄原件

2.夫妻双方各自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3.夫妻双方各自持有的《结婚证》原件

4.夫妻双方经过协商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里面需要写清楚,双方当事人是自愿离婚的,并且对子女的抚养情况,财产分配,以及债务处理等事情意见都要达成一致。

5.夫妻双方需要各自带上一样底色的照片二张,和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的二寸单人照片二张

四、办理离婚证需要哪些程序呢?

办理离婚证时,民政局的程序主要有:

1.由夫妻双方通过协商自愿向民政局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并且出示相关的重要证件

2.夫妻双方当事人对于家庭财产的处理、子女抚养的问题、父母赡养的问题、债权债务等问题的处理经过协商签订了《离婚协议书》

3.夫妻双方需要各自填写一份《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夫妻双方需要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处理表》,并且交由登记机关进行审查

5.夫妻双方的离婚申请通过了审查,办理离婚证成功,领取《离婚证》。

五、离婚证办理完了,领取程序有哪些?

离婚证申请通过之后,就可以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领取的程序和步骤有一下几点:

1、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夫妻双方申请的离婚登记,并对双方当事人向登记机关提交的重要材料文件进行核实审查。

2、夫妻双方在登记办理离婚证之前,已经被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有关《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和申请登记离婚的条件。

3、婚姻登记机关反复询问《离婚协议书》里的内容和情况双方当事人有没有达成一致,如果没有达成一致,需要重新协商直至达成一致。

4、双方当事人各自填写好《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进行签字盖手印。

5、夫妻需要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且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再婚婚前的财产公证如何做
      再婚婚前的财产公证如何做目前,再婚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大有人在,这样做无非是保护自己的利益,避免婚后双方就财产问题产生纠纷。那么再婚婚前的财产公证该如何做呢?婚前财产公证的费用是多少?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再婚婚前的财产公证如何做 (一)准备好以下材料: 1...


·未婚生子无力抚养怎样送人
      未婚生子无力抚养怎样送人 一、未婚生子无力抚养怎样送人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多项法定条件才具备收养资格,且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若收养人符合法定条件,也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该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明确规定了,以出...


·民法中如何规定子女抚养应诉问题?
      民法中如何规定子女抚养应诉问题?现在子女抚养权问题是我国民法界讨论的热点问题,很多孩子的父母现在生下孩子之后就到外面打工,将孩子留给家里的老人带,后来再也没管过,其实家里老人在父母健在时候是没有抚养义务的,这时候如果起诉到法院的话,子女抚养应诉应该怎么去应诉呢。《婚姻法》第三十六...


·离婚案件关于抚养权的解决方式是什么?
      离婚案件关于抚养权纠纷的解决方式是什么?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


·未成年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定
       对于尚未成年的孩子来讲,其还需要父母的抚养然后才能更好的成长。而要是此时父母离婚的话,则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做出判定。那到底未成年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定呢?若你对此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未成年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定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


·一方受胁迫结婚有效吗?
      一方受胁迫结婚有效吗被胁迫结婚的婚姻是否有效取决于受胁迫的一方是否在相应的时间内向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一般情况下,受胁迫的一方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对于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则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登记机关经...


·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事实婚姻构成的条件是怎样的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


·离婚后一定要分清抚养权吗
      离婚后一定要分清抚养权吗 一、离婚后一定要分清抚养权吗 一定要分清,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


·离婚财产不给怎么办?
      离婚财产不给怎么办?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是在民政部门离婚,需要先到法院确认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然后再申请执行。可以起诉离婚 分割夫妻婚后共同财产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1. 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


·自动离婚财产怎么分
       离婚的纠纷问题对我们来说无非就是离婚的财产纠纷问题,其他情况我们很难会遇到纠纷,当前社会因为很多人对婚姻的不慎重所以婚姻破裂的情况非常多,那对我们来说离婚后分财产应该怎么去分配呢?自动离婚是很多人关注的问题,那 自动离婚财产怎么分 呢? 自动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般来说自动...


·一、男女离婚抚养费给多少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一、男女离婚抚养费给多少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抚养费给多少,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