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作为夫妻双方的丈夫一方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作为夫妻双方的丈夫一方,因为欠了债务跑路了或者给妻子和家庭造成伤害了,这个时候妻子想要离婚该怎么办。律图小编会对这种情况做详细的说明。妻子举证想要离婚的时候,如果确因是丈夫欠债的,是可以离婚的。
但是,最终夫妻双方的离婚决定不是妻子一个人可以做主,要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这点和丈夫有没有欠债没有直接关系,也就是丈夫欠账这个事实原则上是不影响双方离婚。妻子提出离婚后,如果丈夫所欠的债务是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期间的产生的,那么法律上一般会认为这个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离婚后,两个人都要共同承担偿还的。这点不是说离婚了,债务就和妻子没关系了。如果妻子提出离婚的主张,但是作为丈夫这一方始终不同意离婚,那妻子就直接可以去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起诉,诉讼的请求是不需要经过丈夫的同意。法院到时收到离婚主张后,也不会马上判决,首先要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调解达成协议就可以不再进行诉讼,而且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丈夫这一方不接受调解,那么妻子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如果丈夫接受调解但是,最终调解不成功,那么这个时候法院会根据具体的事实,依法进行审判。如果丈夫跑路了,找不到他,也没有关系,妻子向法院起诉后,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到丈夫这一方,无论丈夫有没有看到都认定是已经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丈夫这一方不出庭或者不应诉的,法院即可公开缺席审理和缺席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以上就是说明,如果因为丈夫欠下了大量的债务,妻子是可以提出离婚的要求的。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离婚孩子抚养费付多少才合适
      现实中,即使父母解除了婚姻关系的,那也是不能免除对自己亲生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此时在有一个孩子的家庭中,一方实际抚养子女,那另一方就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具体来说离婚孩子抚养费付多少才合适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付多少才合适 离婚后,一方抚养...


·女方的嫁妆属于共同财产吗 嫁妆是否是共同财产
      男女在结婚的时候,男方要给女方一定数额的结婚彩礼,而女方一般也是要陪嫁嫁妆的。那这个嫁妆属于共同财产吗?要是认定为共同财产的话,一旦夫妻离婚,就需要对这部分财产做出相应的分割才行。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嫁妆属于共同财产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


·2023独生子女证丢失怎么补办?
      现在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并且现在独生子女需要办理相关证明,有专门的独生子女证,那么到底如何办理独生子女证以及?独生子女证丢失怎么补办,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独生子女证丢失怎么补办 (1)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经生育一个子女且办理了《独生子女...


·遇到不准予离婚判决的情形怎么办?
      遇到不准予离婚判决的情形怎么办? 一、遇到不准予离婚判决的情形怎么办? 1、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可以先看看自己的情况是否属于无效婚姻,如果属于无效婚姻可以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或另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如果不是属于无效婚姻,属于同居,也不属于事实婚姻,不用向法院起诉,直接解除关系即...


·未成年人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作为未成年人其实很需要父母的抚养才能健康的成长,同时出于对未成年人利益的保护,我国法律中也明确规定了在父母离婚或者解除同居关系的情况下,也是不能免除对子女的抚养义务。那此时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实际支付抚养费,究竟这个未成年人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


·事实婚姻具有哪些特征?
      事实婚姻具有哪些特征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


·我国目前允许同性进行婚姻登记吗?
      我国目前允许同性进行婚姻登记吗? 一、中国同性恋现在可以结婚吗? 目前不允许,根据中国民法典,婚姻必须是男女双方,不包括同性恋。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婚姻仅限于两性之间。民政部门不会给同性恋者进行登记。 1、婚姻对于男女双方都必须是完全自愿的,任何一方都不得强迫他人...


·当事人双方没结婚抚养费怎么处理
      当事人双方没结婚抚养费怎么处理可以以解除同居关系的名义向法院起诉,同时判决孩子的抚养权。这样的话不但能拿到抚养费,同居期间的财产还能分割一部分。法律法规《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


·婚后夫妻怎么才可以自动离婚在我国并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
      婚后夫妻怎么才可以自动离婚在我国并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如果能和男方协商一致的,那夫妻双方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无法和男方协商一致,那女方只能通过起诉离婚才能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效果。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


·我国协议离婚有何制度
      说离婚,我们就会想到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但在我的观念中,除非离婚夫妻之间存在不可调和问题,才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一般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协议离婚,那么我国协议离婚有何制度呢?这就是您关心的,也是您所不明白的地方。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我国协议离婚有何制度 1、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想着通过做一些生意来养活自己和家人。但是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想着通过做一些生意来养活自己和家人。但是,做生意并不是自己愿意就可以了,期间还有许许多多的程序需要办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办理。然而对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的时间及流程,大多数人都是不清楚的。本文主要论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时间。 一、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