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毒品犯罪的的量刑标准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在我们国家现在法律中被认为是犯罪的行为多种多样,其中就有关于毒品犯罪的认定,对于这类犯罪主要就是涉及毒品的犯罪行为,具体实行犯罪的方式就有从国外向国内走私毒品的走私行为,又或是在国内贩卖毒品的贩卖行为,还有明知是毒品并且通过各种方式为其运输的运输行为,还有就是制造毒品的行为等等的行为,只要是涉及了毒品的违法行为都将会被视为毒品犯罪。并且因为毒品对于社会的危害性极大,较轻也会严重的损害吸毒人员的身体健康,而较重的就是会严重威胁社会的和谐稳定,所以在我们的国家对于毒品犯罪的惩处力度是相当大的,只要是涉及了毒品的犯罪行为,不管其数量的多少,都会依法追究其行为的刑事责任,并且予以严重的刑事处罚。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对毒品犯罪的行为认定,不仅仅是上面提到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这几类毒品犯罪,还有几个大类的行为也是属于毒品犯罪,第一个就是非法的持有毒品的行为,对于这样的行为会根据其具体的毒品持有的数量判定犯罪嫌疑人应该承受的刑法处理,一般的是在三年以下或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再或就是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并且会判处相应的罚金作为处罚;第二个就是包庇贩毒的人员或是对贩毒的犯罪分子进行窝藏、转移等活动,以隐瞒毒品的包庇罪行,也是毒品犯罪的范畴,对于这种行为应当处以的刑事处罚,较轻的可能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是管制、拘役,而对于较重的处罚就是三年以上十年一下的有期徒刑。毒品犯罪的行为还有参于到毒品的制作和贩卖销售等环节的行为,根据其涉及的毒品数量来判断应该判处的刑法标准,对于较少的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是管制、拘役,如果涉及的毒品数量较大的那么就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会根据其赚取的利益并处以经济上的处罚缴纳罚金,关于这类犯罪嫌疑人还会根据其主观的认识来判定其罪行,如果犯罪嫌疑人是知道其涉嫌的是毒品的交易以及生产的行为,那就会以共犯的身份判处罪行。对非法从事毒品种植的行为那也是属于毒品犯罪的类型,一般的就是种植的罂粟或是大麻等毒品作物,对于发现了这类的毒品犯罪首先就会将这些非法种植的毒品铲除掉,还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对犯罪嫌疑人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是管制、拘役等刑事处罚,并且还要处以罚金的惩罚,较重的将会没收财产,关于这类情节的判定主要又分为三种,以罂粟为例种植的量就以三千株为标准超过三千株就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没收财产;还有的情况就是在查处之后又继续种植的,又或者是抗拒铲除毒品作物的情况,据情节判定其应该承担的刑事处罚。对于引诱并且存在教唆、强迫、欺骗他人吸毒情况,这类毒品犯罪的处罚根据情节,较轻的就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是管制、拘役,情节较重的就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有比较特殊的就是强迫他人注射、吸食毒品的,那就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与拘役有什么不同
      虽然同属于刑事处罚中主刑的一种,但有期徒刑与拘役之间却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我们发现,针对一些刑事案件,有的是被判处拘役,而有的则是被判处有期徒刑。那究竟有期徒刑与拘役之间都有什么区别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有期徒刑有哪几种情况 有期徒刑,是人民法院判决...


·盗刷银行卡两万怎么判刑
      盗刷银卡一般涉嫌的是盗窃罪,两万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


·虚假诉讼罪主体有什么要求?
      虚假诉讼不仅仅侵害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一般都是将司法权变成犯罪活动的工具一般刑法的主体都有相关规定,那么对于虚假诉讼罪,主体是怎么认定的呢?今天整理了关于虚假诉讼罪主体的资料,供您了解阅读。 一、虚假诉讼罪主体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


·刑事自诉案件法院可调取证据吗
      刑事自诉案件法院可调取证据吗自诉案件也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不过提出申请的同时,也应当说明理由,同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而之后,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及时调取证据。因此,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但最终不一定法院就会调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


·2023年最新规定打架造成对方轻伤一级判什么刑?
      众所周知,打架斗殴并且造成伤害,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按照情节严重性和双方的受伤情节,轻则处以破坏公共安全罪,重则处以故意伤害罪。那最新规定下打架造成对方轻伤一级判什么刑?下面本站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的规定。打架造成对方轻伤一级判什么刑打人致轻伤,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会构成故意伤害罪。...


·诈骗在立案前全部退钱还会判刑吗?
      视情况而定。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诈骗罪的嫌疑人在立案前全部退还赃款的,并且诈骗的数额只是较大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酌定量刑情节概念有哪些内容?
      酌定量刑情节概念有哪些内容?酌定情节,又称裁判情节,是指刑法没有明文规定,根据立法精神从审判实践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反映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在量刑时酌情适用的情节。二、根据司法实践,常见的酌定情节主要有以下几种:1.犯罪的手段。特定的手段作为犯罪构成要...


·拐卖儿童罪包含哪些行为?
      拐卖儿童罪包含哪些行为? 一、拐卖儿童罪包含哪些行为 下列行为均属于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 1、贩卖,是指行为人将妇女、儿童出卖给第三人的行为; 2、拐骗,是指行为人以利诱、欺骗等非暴力手段使妇女、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并为自己所控制的行为。拐骗的方法多种多样:有的是在车...


·山东省行贿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山东省行贿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1、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2、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通过...


·一、缓刑监护人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缓刑监护人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


·盗窃未遂是治安还是刑事
      盗窃未遂是治安还是刑事盗窃可以是一般违法行为,还可以是犯罪行为。如果盗窃涉案数额达到当地刑事立案标准,就是犯罪行为,达不到刑事立案就是一般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