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配偶一方签订买卖合同的效力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1、合同的效力,也就是指的我国法律所赋予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而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相应的约束力。一般来说,合同效力所包含的内容主要是:一是从权利层面上来说,当事人的相关权利是依照法律而受到保护的;二是从义务层面来说,当事人是需要根据合同上面所约定的履行相应义务的,要不然就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三是在一定前提之下,是对第三人能过产生约束力的。2、合同的效力从狭义上来看,它一般指的就是那些有成立且有效的合同,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会产生当事人在预期当中的一定的法律效果。依照民法典建构起来的逻辑,合同订立主要就是规范了双方或者是多方的当事人如何达成了合意,而合同的效力就是去进一步地规范这些当事人产生的合意,所应该具有的什么样的法律效力。合同的自由是我国现行的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以及灵魂,所以当事人之间所形成的合意只要是不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话,该合同就应该能发生法律效力。3、从广义上看,合同所产生的效力其实是泛指的合同所能够产生的所有法律效果。在我国现行的民法典里面,不仅是有效的合同具有自己相应的法律效力,无效的、效力待定的以及可以撤销等形式下的合同都是具有自己的法律效果的。所以广义层面上的合同效力,其实还应该要包括有效的合同在发生了违反行为时所能够产生的法律效果。所以依法所成立的合同,对于其当事人是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的,而当事人则应该是要积极履行自己相应义务的,如果不履行,那么就应该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虽然这一责任的发生并不是当事人在预期当中的效果,但是确实是在合同的基础上产生的,也应该要属于广义范围下合同效力的范畴。4、夫妻之间,其中一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多数签的是关于房产的合同,而合同效力的界定,关键的地方还是在于该房产是登记在谁名下的。不动产物权一般是以公示为原则,而夫妻之间的一方在签订了买卖合同的时候,购买者是需要去审核出售房屋时登记在谁名下的。如果该房屋是登记人是夫妻双方或者是不是签订买卖合同的这一方,而且还没有得到另一方的授权的话,是不能将其购房者认定为善意的。在民法典里有所规定,没有权利处分的人在处分了他人财产的话,经过权利人追认,或者是没有权利处分的人在签订合同之后取得了相应的处分权的,该合同是应该有效的。5、如果出售的房屋是登记在签订合同的这一方的名下的话,那么合同就应该要认定为是有效的,此时购房者只对房屋的产权状况具有形式审查的义务。但是其没有义务去审查出卖的这一方是否已婚,或者是否属于只登记在单方名下的夫妻间的共同财产。



·买卖合同无约定违约金该怎么处理
      买卖合同无约定违约金该怎么处理现代社会总会涉及到买卖关系,买卖双方将想要约定的内容写入到合同之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您更多关心的是买卖合同之中的违约条款。假如买卖合同无约定违约金应该怎么办呢?我国的法律又是怎样进行规定的呢?下面请跟着律师一起了解。一、合同法规订中没有对买卖合...


·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有哪些?
      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合同法定解除的条件 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履行完毕前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但在履行中由于对方当事人严重违约从而使债权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达到。即使...


·集体合同如何生效,集体合同有什么效力
      集体合同如何生效,集体合同有什么效力 一、集体合同如何生效 集体合同的产生除要经过双方代表协商、职代会审议通过、首席代表签字程序以外,劳动保障部门依法对集体合同进行审查,是集体合同生效的必经程序。 集体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应在10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及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劳动保障部门...


·合同中的违约金税收处理是怎么样的?
      合同中的违约金税收处理是怎么样的?(一)、合同履行,经营业务发生,购买方违约的1、销售方:取得违约金,属于增值税应税销售额的价外费用,可开具专票或普票。2、购买方:超出合同金额支付的违约金,可计入购进货物、服务及相关资产成本。(二)、合同履行,经营业务发生,销售方违约的1、购买方...


·买卖合同庭前准备有什么?
       一、买卖合同庭前准备有什么? 第一,阅读原告起诉状内容,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准备好答辩状; 第二,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就自己的答辩主张提交证据; 第三,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庭; 第四,如果被告对诉讼程序不了解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要...


·什么情况下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什么情况下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一、什么情况下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 (一) 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 合同解除; (三) 债务相互抵销; (四)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 债权人...


·如何防范金融居间服务合同纠纷
      如何防范金融居间服务合同纠纷做任何事都需要用到钱,在没钱时大多数人就会选择贷款,但是不知道哪家银行更好就会求助于金融中介服务。那么金融居间服务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呢?又该如何防范纠纷呢?我们将针对以上问题进行解答。 (一)金融居间服务 金融居间业务其实是金融中介公司服务的一种,...


·合同违约金最多可以约定多少
      合同违约金最多可以约定多少?合同违约金怎么算?我们都知道,违背合同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支付违约金就是合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中其中的一种,违约金的数额需要遵循《民法典》的规定,有一套严格的计算方法,那么合同违约金最多可以约定多少呢?在这里,我们将通过相关法律法规为您解答这一问题。一、...


·签订合同怎么处理的注意事项
      签订合同怎么处理的注意事项1、合同正式签订后可以口头更改。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如主合同约定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的,应遵循主合同约定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变更补充协议,如果未作出明确的变更形式约定,口头变更也是有效力的。 2、合同印章反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常当事人为...


·国际贸易签订合同的法律生效要件有哪些?
      国际贸易签订合同的法律生效要件有哪些?进出口贸易合同的成立,必须符合法律规范,方为有效,即合同必须具备某些法律条件,主要包括: 1、合同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进出口双方在法律上必须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一方面,就我国的进出口商而言,只有政府批准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才能就其有权经营的商...


·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
      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有哪些 一、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