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经济独立未有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离婚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经济独立未有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离婚吗?


可以离婚;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 离婚的形象图 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


相关法律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经济独立未有夫妻共同财产也是可以进行协商离婚的,如果没有财产和子女的话,那么就可以进行协议离婚,这样也才能更好的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也才能更快的进行办理离婚手续,所以,要合法的离婚就必须要走合法的程序。







·离婚后孩子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在男女双方诉讼离婚后,如果双方没有子女,那么需要处理的就是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双方育有子女,那么除财产分割外,还有子女的抚养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离婚后孩子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呢? 一、费用分担 抚养费包括子...


·一、夫妻之间分开两年就会自动离婚吗?
      一、夫妻之间分开两年就会自动离婚吗?对于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法律是没有规定,不论分居多长时间,如果双方都不提出离婚,婚姻不会自动解除的。如果起诉到法院离婚,分居满2年,法院会支持离婚。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起诉到法院...


·国家赔偿经营损失包括哪些?
      近几年来国家不断征收土地进行公共建设,土地不仅是农民的落脚地,也可以给农民带来收益。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每个公民都享有国家赔偿的权利,当土地被国家征收,国家会赔偿农民相应的损失,其中一种损失叫经营损失,那么,国家赔偿经营损失包括哪些?请看下文。一、国家赔偿经营损失包括哪些拆迁补偿...


·国家免检产品申请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国家免检?
      国家免检产品申请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国家免检?在广告中我们时常可以听到国家免检产品这个词语,作为一些厂家生产的产品,如果经过了国家的认可申请到的标签,我们自然也会对产品放心很多,购买产品的欲望也就会更加的强烈,但是对国家免检产品的申请其实有很多人都不了解,不知道国家免检产品的免检...


·女方怀孕期间可以协议离婚吗?
      一、女方怀孕期间可以协议离婚吗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的规定,其本意应理解为男方和女方双方行...


·离婚后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吗
      离婚时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做出了约定或是法院作出了判决,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吗?如果可以,该如何变更抚养权?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后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


·办了离婚证还能要孩子的抚养权吗
      可以的,离婚后再想变更抚养权,可以在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变更子女抚养关系: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


·福建独生子女补贴怎么领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应具备以下条件:(1)夫妻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有生育能力,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2)只生育了一个子女(包括多个子女中只存活一个的,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终止妊娠的);(3)夫妻双方自愿终身不再生育子女;(4)经夫妻双方申请。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


·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协议书包含哪些内容?
      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协议书包含哪些内容? 一、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协议书包含哪些内容? 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的抚养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愿意共同遵照执行此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 (非婚生)的抚...


·离婚争夺抚养权条件都有哪些
      离婚争夺抚养权条件都有哪些 一、离婚争夺抚养权条件都有哪些 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


·离婚后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是谁?
      离婚后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是谁?父母是未成年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监护人,即是夫妻离婚,除非有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监护权的行为的,父母依旧是未成年的法定监护人,不会因为离婚就取消监护资格的。但,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是跟随拥有抚养权的一方走。即哪一方拥有未成年子女的抚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