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们都知道:安家才能立命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我们都知道:安家才能立命,才能够有奋斗的源泉和动力。但是,对于现代人而言,尤其是在一线城市奋斗的年轻人来说,想要单纯通过固定的工资来买房,实属不容易。而且,现在的房价虽然得到比较好的控制,但是因为基数大,所以也是高的离谱。如果不选择贷款按揭来买房,恐怕很多年轻一代,都终将成为城市的租客,无法承担起在大城市买房的压力。

相比于新房的不稳定性,二手房在市场中反而受到更多的青睐。

那什么是按揭住房贷款呢?

按揭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向个人发放贷款,贷款的资金是用于个人购买自己居家用的住宅;

按揭贷款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呢?

第一,身份信息。需要具备城镇常住户口或者是拥有有效的居留身份;

第二,偿还实力。个体需要具备稳定的经济收入,足以偿还所借贷款本息的偿还能力;

第三,经济实力。个人具有一定首付款的能力,首付的现金流能力是所购房屋总价的20%;

第四,其他规定。不同贷款银行所规定的其他相关的资料。

按揭的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第一,准备房主资料。房主和购房者带齐交易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第二,银行资料准备。根据具体办理贷款银行的需求,填写相关按揭贷款的表格,然后交付给银行办理贷款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料的审核;

第三,贷款评估。银行相关工作人员在收到贷款人所提交的资料的时候,会对贷款的的贷款能力和水平做出一个初步的判断,给出贷款人可贷款的最高的额度和贷款的年限;

第四,实地评估。银行给出经济贷款评估后,或制定相关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并和雇主三方约定好具体的时间,到房源处去实地开展相关的考察评估工作;

第五,报告递交。房地产中介公司在实地考察结束后,会根据实际考察的情况,出具一份详细的评估报告,并交给相关的银行;

第六,贷款审批。银行在收到第三方房地产公司出具的报告,并结合贷款本人的相关经济条件,对贷款人的最终贷款的资格权限进行审批。银行的审批时效一般是在5个工作日;

第七,房屋产权过户。银行贷款审批通过后,由买房一次性向卖方支付首付的费用。然后买卖双方带齐相关的资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相关的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20个工作日借宿后,方可领取心仪已久的房产证;

第八,贷款办理。前述7项手续办结,银行就按照约定向卖方账户存入约定的房屋款项,而购买方则按照购房合同的要求开始偿还相关的按揭贷款。

需要提醒的是:虽然房子是一个人安身立命之根本,但是我们也需要考虑自身的经济实力要非常理性的对未来自己的经济生活做出准确的预判和客观冷静的分析,保证自己具有充足的贷款偿还能力。


·离婚抚养费协议书怎么写
      现实中,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孩子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时,可能约定的内容比较全面、细致,因此就单独的签订了一份关于孩子抚养的协议,我们称之为离婚抚养费协议,那这个离婚抚养费协议书怎么写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离婚抚养费协议书范文 立协议人: 甲方: 性别:男 出...


·离婚后,怎么才算有抚养能力?
       抚养权是父母对孩子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管是否离婚,父母都对孩子有抚养的责任和义务,但也有一些情况下,离婚后一方没有抚养能力,是没有抚养权的。那么,离婚后,怎么才算有抚养能力?主要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


·因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人们也更加懂得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特别是在离婚的时候。有的时候离婚的理由是一方出轨,双方调解不成就会进行诉讼,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就会关心法院会怎么判,那么因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因 出轨 离婚 财产怎么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


·以无性婚姻为由起诉,法院会支持吗?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一方以此为由提出离婚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判决双方离婚。法院在处理时,会考虑女方在婚前是否知道,男方在婚前是否清楚,如果女方没有证据证明男方是故意隐瞒,法院一般在第一次起诉离婚...


·婚内财产分割的情况具体有几种在婚姻存续期间分割夫
      婚内财产分割的情况具体有几种在婚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与物权法上的分割共同共有财产是一致的。《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民法典司法解释三中规定分割财产的情形就是属于物权法上的重大理由。法律规定了一方可以主张分...


·一、夫妻财产分割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夫妻财产分割法律依据是什么?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具体内容是:《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


·离婚诉讼收费标准
      各地律师离婚案件的收费不同。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上广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同时,由于每个律师的资质不同,办案经验不同,同一地区的不同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也会有所差异。如在北京,有的律师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婚案件,但...


·离婚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哪些
      ? 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的,夫妻可以采取的离婚方式分为了两种,即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不同离婚方式下,具体要办理的手续不一样,与此同时需要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也是有所差异的。那么现实中夫妻离婚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什么...


·一、新婚姻法孩子抚养费如何算?
      一、新婚姻法孩子抚养费如何算?根据新婚姻法孩子抚养费的计算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哪些属于夫妻一方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
      哪些属于夫妻一方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根据《婚姻法解...


·离婚转移财产现金合法吗?
      离婚转移财产现金合法吗?不合法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