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水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都有什么具体内容?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水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都有什么具体内容? 岳西县相公庙水库项目征地搬迁补偿安置方案
为依法依规、加快推进岳西县相公庙水库项目建设,保障县城供水安全,改善县城生活、生产用水条件,创造高效、公平、良好的建设投资环境,维护被搬迁人的合法权益,现就项目区域内的征地搬迁补偿安置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征地搬迁范围、对象及期限
1、征地搬迁范围:毛尖山乡板舍村、平精村的王坳、楼河等10个村民组。项目四界以该项目用地规划图为准。各村民组及农户的具体征迁面积,以有资质测绘单位实地测绘的数据为准。
2、征地搬迁对象:岳西县相公庙水库项目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和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物。
3、搬迁期限:2016年 10月1日至2017年6月1日。
二、征地补偿标准
1、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的规定,农用地征地补偿(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为36750元/亩;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18375元/亩。
2、征地青苗补偿:由征地实施单位组织登记,分户造册,其补偿标准按宜政秘[2015]164号文件执行。
3、迁坟补偿:以迁坟公告的标准为准。
三、征用林地、林木及散生木补偿标准
征用林地、林木及散生木由林业部门实地丈量,分户分类别登记造册。其补偿标准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四、征收搬迁补偿标准及搬迁方式
1、房屋、装潢、附属物、经批准的临时建筑征收搬迁补偿标准:委托有法定资质的房屋评估机构实地测量评估,以评估机构评估、公示结果为准。
2、搬迁方式:被搬迁户原则上自行搬迁腾空,由项目实施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搬迁公司拆除。在自行搬迁腾空过程中要加强安全防范,如发生安全事故,由被搬迁户承担全部责任。
3、一次性发放搬迁户搬家费1000元(含往返搬家费)。
4、非住宅房的搬迁,按房屋土地的法定性质,按类似房产价值,实行货币补偿,因企业生存发展需要迁址的,根据项目审批程序报批,政府在项目审批和供地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五、搬迁安置方式
一户一宅的搬迁户自愿选择,采用以下三种方式安置(一户多宅的仅就房产评估价值进行补偿,不另行安置):
1、货币安置:由负责实施搬迁单位根据被搬迁户房屋评估确认价格,提供安置资金,由被搬迁户自行解决安置,不再安排宅基地。被拆房屋与该户应享受公寓安置面积相等部分比照同类地段国有土地房地产评估确认价给予补偿;超过应享受公寓安置面积的部分,按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进行补偿,并奖励30%。
2、房票安置:征收人比照原地或者就近建设安置房实行产权调换的政策,将安置的房屋转化成货币,以房票的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自行从参与房票结算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商品住房用于房屋征收安置。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的比照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折算标准折算应安置面积;人均建筑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不计入应安置面积,只按重置成新价补偿;购买安置建筑面积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部分可享受房票安置购房优惠政策。
3、迁建安置:负责实施搬迁单位按照搬迁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对被搬迁人予以补偿,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房手续,在规定的地点由被搬迁人按90平方米每户用地面积标准自建房屋,不超过3层。
六、停产停业损失
1、补偿对象:征地范围内的非住宅用房(以证载或核定为准),征收公告时处于停业状态,不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2、补偿标准:停产停业补偿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对因房屋征收而发生的设备搬迁安装费用,以及原材料损失等补偿,由评估机构根据实际评估确定。
七、临时过渡安置
1、选择迁建安置的临时过渡房由被征收人自行解决,按被搬迁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先支付12个月过渡房租。
2、选择房票安置的临时过渡房由被征收人自行解决,临时过渡补助费标准按被征收房屋每平方米每月补助5元计算(户补助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算),自“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起补助12个月,选择期房的,据实支付至交房之日,并增补四个月(总计不得超过24个月)。
3、选择货币安置的搬迁户,不享受临时安置房租费。
八、奖惩措施
1、执行“谁先搬清腾空,谁先选房”的原则。
2、搬迁户应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搬迁腾空拆除房屋,提前搬迁腾空拆除完毕并申报验收合格的,每提前一天按房屋补偿款的1%给予奖励,最多不超过10%。
3、建房手续不完善的被搬迁房屋,应在房屋补偿中扣除2%-3%的办证费用。
4、被搬迁户要切实履行应尽义务,服从项目建设需要按时搬迁,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协议或拒绝搬迁的,将依法强制搬迁。
九、签订协议及付款方式
1、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征地协议,依照本方案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安置方式、搬迁费、临时过渡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期限等事项订立房屋搬迁补偿协议。
2、征地补偿费在征地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
3、签订房屋搬迁协议后拨付总补偿款的60%,待搬迁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40%补偿款及兑现奖励。
十、实施步骤
1、组织领导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毛尖山乡应成立相公庙水库工程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抽调专人办公。
2、宣传发动
召开村民组群众会议,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安排部署征地、搬迁工作。在此期间,利用各种形式,宣传相公庙水库工程项目建设的战略意义,宣传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对待和处理眼前和长远利益、整体和局部利益,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支持、配合、服从征地搬迁安置工作,自觉维护建设大局。
3、调查摸底
通过现场测量、实地勘察、入户调查和现场评估等形式,全面核清征地搬迁范围内土地面积,被搬迁房屋结构、面积,地面附着物种类、数量、安置人口、户数等,做好征地搬迁补偿基础工作。
4、组织实施
毛尖山乡负责征地搬迁的宣传发动,深入群众做耐心细致工作,与群众就征地搬迁安置具体事宜进行充分协商、座谈,与农户签订房屋及地面附属物搬迁协议,与村民小组签订征地协议、发放征地搬迁补偿费等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依法办事,共同做好相公庙水库项目征地搬迁安置补偿工作。
水库建设利国利民,对于因征地而搬迁的农民,国家也会相应给与补偿。以上是我们整理的一篇水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范本,其对赔偿内容、赔偿金额和安置方案进行了非常细致的划分,可以说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使农民可以在新家园安居乐业。


·对于在大城市的外地人来说,子女教育问题是其关心的焦点。近年来
      对于在大城市的外地人来说,子女教育问题是其关心的焦点。近年来,国家提出了租售同权的概念,广州市先行试点,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出台了租售同权方面的政策。在广州,还存在大量的商住房。那么,广州租售同权商住房方面的政策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广州租售同权商住房方面的...


·什么是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构成要件
      什么是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构成要件 一、什么是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国家严禁以任何形式转让土地,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对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显然是对国...


·农村村委会或者镇政府有权利征收土地吗?
      农村村委会或者镇政府有权利征收土地吗? 由《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可知,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须经国务院批准后才能实施;征收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后方可实施。 同时,《土地管理...


·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行吗,有怎样的办理流程?
      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行吗,有怎样的办理流程?《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


·无偿借用他人场地的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无偿借用他人场地的合同的内容有哪些?无偿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无偿合同中,...


·郑州土地使用证代办授权书范文是怎样的?
      郑州土地使用证代办授权书范文是怎样的?土地使用证委托书格式(1)个人委托兹委托全权办理本人在(指土地坐落),广国用()第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事宜。委托人签章: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人: _____ _____ ,女, _____年 _____月...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有哪些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有哪些 农村的大部分土地都是集体土地,只有少部分的自留地。国家征用集体土地的时候,会发放相应的补偿款,那么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宜宾农村山林征地补偿标准
      宜宾农村山林征地补偿标准 征收的土地的种类很多,有的农用地,有的事山地林地。无论是什么用地,都有补偿标准,宜宾市根据当地土地的种类不同,制定了宜宾农村山林征地补偿标准。山林地的征收标准结合了山林地的经济价值,考虑到了实际情况,符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因此这一标准也是合理的,但是具体...


·农村自建房无土地证拆迁时是否有补偿
      一、农村自建房无土地证拆迁时是否有补偿? 1、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而没有取得宅基地证。如果被拆迁人长期在此居住,是可以得到合理补偿的。宅基地是因村民建房自住而占有利用集体所有权的土地。 2、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


·如何办理土地承包权证?
      如何办理土地承包权证? 一、农民在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后,如何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家庭承包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1、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以及承包土地...


·在异地能办理离婚证吗?
      在异地能办理离婚证吗 协议离婚就不能异地离婚了,因为它必须双方一起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一起才能办理,如果只有一方是不行的。 二、夫妻双方在异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夫妻双方打算离婚的,如果双方不在结婚登记地居住,那么有如下几种情况: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