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诽谤罪和侮辱罪有什么区别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侮辱罪和诽谤罪的概念:1、侮辱罪: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也就是说,侮辱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予以立案追究。2、诽谤罪: 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 也就是说,诽谤罪是情节犯,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诽谤罪,予以立案追究。二、侮辱罪和诽谤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1、侮辱罪: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2、诽谤罪: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3、注意:侮辱罪和诽谤罪针对的对象是特定的个人。三、侮辱罪和诽谤罪犯罪手段是不同的:1、前者是公然进行的,包括可能使用的暴力;2、后者只能以言语、文字方式来进行的;3、前者不需要有捏造事实的过程,只要有公然侮辱的行为,情节就够了;4、后者必须有捏造他人事实,并公开扩散两个行为。四、侮辱罪和诽谤罪主观方面:1、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2、行为人是出于故意,并具有贬低、破坏他人人格、名誉的目的;3、认定:要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4、要把侮辱罪和诽谤罪和一般的侮辱、诽谤区别开来;5、要把《刑法》上的侮辱、诽谤罪与《民法》的侮辱、诽谤行为区别开来。无论是侮辱行为还是诽谤行为,其中可能都会出现那种谩骂受害人的情况,只不过说侮辱行为中辱骂的程度要更重一些。而诽谤,主要就表现为通过捏造一些虚假事实,在散播之后对受害人的名誉进行毁损,给对方造成一定的影响。法律上区分侮辱罪与诽谤罪,其实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而在没有达到规定立案标准的情况下,那么侮辱行为、诽谤行为,其实也属于违法行为,也是会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刑事在逃和批捕在逃有啥区別
      一、刑事在逃和批捕在逃有啥区別? 刑事在逃和批捕在逃的区别就是逃跑的时间段不一样。 1、在逃指身份是嫌疑人情况下在逃;批捕在逃,指已经被检察院出示逮捕令的情况下在逃,刑拘在逃,当然指的是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情况下,找机会逃跑。 2、在逃是指违法犯罪人员为了逃避法律惩罚...


·在我国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什么
      随着人们消费理念的改变,诸如信用卡等支付工具也流行起来,这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犯罪分子可能会利用信用卡来实施诈骗,或者当自己的信用卡恶意透支之后也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那么,到底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什么呢?我们来为您做出具体的介绍。 一、在我国信用卡诈骗罪...


·2023年新刑法强奸罪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一、新刑法强奸罪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新刑法对强奸罪年龄的规定,与刑法修正前没有变化,还是十四周岁。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


·职务侵占罪6万元立案规定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6万元立案规定是什么?职务侵占罪6万元立案规定是达到6万元的金额是可以进行立案处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第八十五条 [挪用资金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


·犯罪预备行为处罚标准是什么?
      犯罪预备行为处罚标准是什么?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定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后果严重的行为。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


·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死刑是一种直接剥夺罪犯生命权的刑事处罚,从其严重程度就可以知道,在保留死刑的国家里面多数对死刑的判决都是采取慎重的态度。而在我国,死刑分为了立即执行和缓期执行两种,只有在符合规定情形下,才会对罪犯作出立即执行的处罚。那实践中究竟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形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检察院下量刑书后多久开庭?
      检察院下量刑书后多久开庭?一般在下量刑建议后的两个月内开庭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


·四川盗窃罪数额标准是多少?
      一、四川盗窃罪数额标准是多少?四川盗窃罪数额标准,是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盗窃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规定: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六百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牧区偷牛盗马价值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2、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五万元以上的,为“数额...


·暴力取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证人是当事人以外的了解案件情况并向司法机关进行陈述的诉讼参与人,证人了解案件情况,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暴力取证行为则严重侵犯了证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正常活动。那到底暴力取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一、暴力取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


·2023无证驾驶要拘留多久
      无证驾驶要拘留多久没带行驶证上路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且扣1分。1、《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