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的过失方财产分割少的情况有几种(一)重婚的;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离婚的过失方财产分割少的情况有几种(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情况: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因此,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当然了,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法律也并不禁止和干涉。具体的财产分配1、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所得原则上平分,一方证明另一方有过错的,可以要求多分财产。2、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3、具体财产分配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4、离婚财产分配上是一般会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5、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主张损害赔偿。离婚中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有过错的一方在离婚夫妻财产分割的时候少分配有过错的一方,并且法律是支持的,首先我们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但是证据必须是合法的。离婚财产是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包含婚前财产。



·网上聊天记录可以作为离婚证据吗?
      网上聊天记录可以作为离婚证据吗? 一、网上聊天记录可以作为离婚证据吗? 能。聊天记录当证据需要实名,能够证实第三者的身份,并且聊天记录的内容能表明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事实,才能认定对方有过错。 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一种。微信作为证据想让法院得到认可并支持,必须要完成以下...


·离婚时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时会对双方的共同财产、子女的抚
      离婚时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时会对双方的共同财产、子女的抚养做出协议。双方可以签署协议书,协议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很多人想知道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后有债务怎么办。那么,离婚协议书夫妻债务在协议书里怎么写?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篇一 甲方(男方):__...


·结婚一定得给彩礼吗2023
      一、结婚一定得给彩礼吗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给女方家一定数额的财产,作为双方结婚的订婚礼物。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结婚给付彩礼现象仍然比较普遍。但法律并未明文规定结婚一定要给彩礼,这只是一种婚嫁风...


·男孩2岁归谁抚养 两周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归谁
      对于2岁的孩子来讲是比较小的,而此时更多的需要母亲的照顾。因此一旦父母离婚的话,则多半孩子的抚养权都是给女方的,但这也不绝对。现实中,有的人在问男孩2岁归谁抚养,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男孩2岁归谁抚养 父母离异,客观上会造成子女不能同时与父母...


·随着国家法律的不断完善
      随着国家法律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公司职员开始关注工伤理赔的问题,尤其是从事一些高危职业的职工更是如此。许多人因为不了解工伤理赔的时间期限而错过了维护权益的最佳时间。那么工伤理赔超过一个月不能赔吗?工伤理赔的时间期限又是多长呢? 国家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于工伤理赔期限的...


·抚养费
      抚养费 在法律上并没有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内容这一项,这是因为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和婚生子女抚养费一样,都属于抚养费的范畴。 二、“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故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那种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的看法是错误的。且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在我国起诉离婚可以让律师全权代理吗
      诉讼离婚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都比较耗时耗力,而且生活中有些特殊身份的人员,考虑到各方面的影响,可以说在处理自己离婚事项的时候,基本上都全权的委托给了律师。由律师代替自己解除婚姻关系,并且分割财产,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下面我们要了解的法律常识就是,起诉离婚可以让律师全权代理吗? 一、...


·离婚后女方争取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后女方争取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


·坐牢的人超多少年自动离婚
      坐牢的人超多少年自动离婚?我国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除非一方死亡或者宣告死亡,一方坐牢,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与服刑人员离婚也分为两种情况,即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虽然这跟普通人离婚本质上没什么区别,但也需要考虑服刑人员的具体情况,比如服刑人员分监外服刑人员、异地服刑人员、正在服...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具体是怎么操作的
      协议离婚相比诉讼离婚具有更多的优势,因此现实中不少离婚夫妻都是选择通过协议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但此时也需要按照要求办理离婚手续才行。那到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具体是怎么操作的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


·国家赔偿检察机关规定的国家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国家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