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争议的调解原则有哪些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劳动争议的调解原则有哪些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了劳动争议的话,此时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进行调解,我国法律规定,调解需要在30日内作出。同时,也对劳动争议的调解原则作出了规定。那到底劳动争议的调解原则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争议的调解原则有哪些
1、自愿、平等、协商;
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则;
3、当事人适用法律、法规一律平等;
4、尊重当事人申请仲裁和诉讼的权利。
二、劳动争议的调解程序
劳动争议的调解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一)事前双方协商。当事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调委会提出申请。调委会办事机构接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在申请被受理前,及时了解情况,组织双方协商解决,避免矛盾升级。如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调委会应在四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申请的决定,对不受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二)调解步骤:
1、对争议事项展开细致调查,了解事实真相;
2、调委会主任召集双方主持调解会议,简易争议可由一至二名调解员进行调解;
3、应听取双方对争议事实和理由的陈述,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政策,提出调解意见,促使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4、经调解达成协议,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自觉履行;达不成协议,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调解过程应制作笔录。
三、劳动争议调解有没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依照《企业劳动争议条例》有关规定,应当在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在此期间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委员会应当向当事人宣布调解不成,告知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此期间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经调解委员会调解自愿达成解决争议的协议时,就产生了调解的效力问题。
《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因此,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下当事人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在效力上具有两方面的内容:
(一)调解协议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当事人不应擅自变更或解除,而应自觉、主动地遵守、履行。
(二)协议是自愿达成的,是由群众性的调解机构主持下进行的,故达成的协议应由当事人自觉履行,而不能强制执行。
简言之,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而当事人有义务自觉履行。
关于劳动争议的调解原则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进行劳动争议调解的,需要当事人提出申请,至于这个调解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只能说调解解决了争议的,对当事人有约束力,但此时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法律对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有哪些
      就劳动者来看,肯定都是受到我国相关法律的保护。但其中的女职工、未成年工,由于情况特殊,受到的保护是更多更全面的,尤其是未成年工。那么您知道法律对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有哪些吗?我们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法律对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有哪些 (一)对用人单位的要求 用人单位到所管辖...


·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工资一直是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但是有时候员工请个假都要被扣工资,那劳动者在请假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呢?在实践中,劳动者在算清自己请假期间的工资后,却可能会遇到单位因不喜欢劳动者请假而拖欠工资的情况。那作为劳动者,面对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


·劳动关系仲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关系仲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


·职工的误工费可能是多种原因引起的
      职工的误工费可能是多种原因引起的,因为各种原因导致职工不能正常上班,无法正常履行职责,也就不能获得相应的收入,这会对职工的收益产生不好的负面影响,比如职工受伤导致的,那么职工医保误工费就是职工合法权益所在。“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


·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
      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随着我国的法律体制的不断健全也越加完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也变得越来越贴合实际。在劳动合同法中最关键的就是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那么劳动合同法工作时间规定是什么样的? 劳动者工作时间包括准备结束时间、作业时间、劳动者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和工艺中断时间。 (1)准备...


·下班摔跤擦伤算不算工伤
      下班摔跤擦伤算不算工伤 一、下班摔跤擦伤算不算工伤?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北京工伤认定费用标准是多少?
      在工作中最应该注重的是自身的安全问题,特别是从事危险性工作的工人来说,安全始终是放的第一位,因为一旦发生事故,就会给自己的身体造成严重的伤害,还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而在工作中受伤害属于工伤可以得到赔付,那北京工伤认定费用标准是多少?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鉴定费用 ...


·工伤员工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工伤员工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1-4级伤残),劳动关系不得解除、不得终止,劳动者保留...


·员工离职申请怎么写
      当我们因为各种原因要换工作时,需要向原单位提出申请,协商一致后进入离职程序,既然是员工提出的离职,一般来说就要由员工写一份书面的离职申请,用来说明理由。那么,员工离职申请怎么写,我们整理了下面几则模版,您可以参考一下。 员工辞职申请书(一)? 尊敬的公司领导? 首先感谢公司...


·公司为逃避补偿金给员工放假合法吗?
      公司为逃避补偿金给员工放假合法吗?不合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要求赔偿。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


·劳动合同没到期被辞退要满足什么条件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一般都是有期限限制的,而在约定的劳动期限内,用人单位就不能随意的辞退劳动者,否则的话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然也不是说单位就完全不能辞退劳动者,那么劳动合同没到期被辞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劳动合同没到期被辞退要满足什么条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