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继子女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继子女,也就是与自己登记结婚的一方生育的子女,但要注意此时的子女其实与自己并不存在血缘关系。它的构成原因大概分为两种,一种是由于夫妻双方离婚,另一方再婚构成;另一种是由于夫妻一方去世死亡,另一方重组家庭房,两者的共同结果,都是重组家庭,所以产生了继父继母、继子女。子女对其父母的再婚配偶称为继父、继母,丈夫或者妻子对其再婚配偶的子女,称为继子女。在我国法律里面,规定了继父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继父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继父继母有义务像抚养亲生孩子一样,去抚养照顾继子女,不能虐待继子女,保障其健康的成长。现实生活中,重组家庭里面,孩子的身心都是很脆弱的,我国法律保障了继子女的合法权益。关于继父母于继子女的继承权构成。首先是年龄上的规定,继子女是否已经成年,如果成年后却未毕业,拥有继承权,如果父母再婚时已经成年,或者已经能独立生活,就不能拥有继承权。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抚养时,法律上就确认了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抚养关系。具体的关系构成因素包括,继子女接受了继父母在生活上的经济供养,以及抚养教育等同于亲生父母的照顾,同样继父母接受继子女的赡养也是构成继承权的因素。继子女拥有了继承继父母的继承权,但是并不妨碍其继承亲生父母的继承权,两者并不矛盾,但是如果继子女对继父母没有尽到赡养责任,或者其在重组家庭时已经长大成人,并未与继父母一起共同生活,也没有受到继父母的养育,这样就不能构成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继承权关系。那么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什么时候会解除呢?在法律中,有对这一点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当继母与生父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的时候,对于之前受自己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不想再承担抚养教育的责任时,可以由其生父母抚养。从道德角度上来讲,继父母抚养继子女长大成人,继子女应当有赡养继父母的责任与义务,但是如果因为一些原因,双方要结束这样的关系,法院会判决其权利义务的解除,但是如果继子女已经成年了,继子女对年迈的继父母之间的赡养关系不能解除。这也是从我国的国情和道德的角度来判决的。继父母因年迈丧失劳动力,作为子女就要承担赡养责任。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何规定的?
      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如果养育了孩子的话在夫妻双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是会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判决的,得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就有义务和权利抚养孩子另外一方只用支付相关的抚养费。那么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何规定的呢?请阅读由网站我们为您带来的文章进行相关的了解。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


·一般起诉离婚费用多少钱 离婚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一、一般起诉离婚费用多少(一)法院的诉讼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规定,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在立案时出于省费用的考虑,有的当事人将争议财产金...


·导致婚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实践中,婚姻的终止不等同于婚姻无效或婚姻的撤销。在终止婚姻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前,该婚姻是合法有效的。依法确认婚姻无效或予以撤销的,则是违法的、欠缺婚姻成立要件的结合。那么您知道导致婚姻终止的情形都有哪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导致婚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1)配偶死亡...


·离婚什么情况下能要补偿
      离婚什么情况下能要补偿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割财...


·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孩子的最大的保障就是父母,但是很多的父母会存在一些自身的问题,可能没办法继续的抚养孩子。我们又不能让未成年人独自的承担自己的责任,因此我们需要做好后期的安排。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我们只需要写明孩子未来抚养的人以及相关的基本材料。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自愿放...


·青岛离婚官司律师费如何收取?
      当下,中国的离婚率越来越高,夫妻感情破裂或家庭矛盾无法调和而走上法庭打离婚官司的屡见不鲜,殊不知离婚不仅是两败俱伤,其实还需要付出成本的,特别是要通过打离婚官司来离婚的其成本更是高得多。目前全国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的收费不一。那么,青岛离婚官司的律师费如何收取呢? 1、青岛离婚...


·哪些亲属关系禁止结婚
      哪些亲属关系禁止结婚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一定范围内的亲属之间是禁止结婚的,因为近亲结婚所繁殖的后代,先天患病的机率大,为保证优生优育,才会做出这样的规定。那么实践中,哪些亲属关系禁止结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哪些亲属关系禁止结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


·抚养费可以增加吗,如何增加抚养费?
      无论是登记离婚还是判决离婚,都会确定子女的抚养费数额。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人的具体情况的不断变化,不仅每个人的经济状况有时会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而且,随着人们对物质生活要求的提高,以及消费水平的增长,子女在各方面的需求,使得原抚养费的数额也要随之有所变化。那么此时可以要求增...


·现在的社会是一个面子社会,大家都对自己的面子看的特别重。甚至
      现在的社会是一个面子社会,您都对自己的面子看的特别重。甚至有些人不顾生命还要维护自己的面子和名誉。可是,现实生活中还是可以看到许多公开侮辱诽谤他人的事实,使得有些人的名誉遭受侵害。那么有人就会纳闷,什么是公开侮辱诽谤罪呢?公开侮辱诽谤他人罪的构成要件又是什么呢?在此我们为您收集了...


·结婚半年离婚财产怎样划分割
      结婚半年离婚财产怎样划分割 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就财产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原则上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个人财产不予分割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


·一、夫妻一方婚外情重婚罪吗?
      一、夫妻一方婚外情重婚罪吗? 婚外情和重婚罪本质上有很大区别,就拿法律上来说,婚外情目前是道德问题,重婚罪就是犯罪行为,是否构成重婚要看证据。 认定重婚罪的主要情形: 1、有配偶者又与第三人结婚。 这种情况比较容易认定,因为婚姻一方进行了两次结婚登记,属于您都比较容易理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