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婚生育孩子归谁一般归谁抚养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未婚生育孩子归谁一般归谁抚养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可诉请法院以判决的形式强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依法履行抚养义务。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二、非婚生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对这个问题,最高院有以上具体规定,即分两种情况:一是有固定收入的,二是没有固定收入的。当然,抚养费不是无休止的给付的,给付到子女十八岁或是可以独立生活为止。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有些情况下子女虽成年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则父母仍要给付抚养费,例如:(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指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综上所述,即使是非婚生子女,在抚养权的确定上也是按照婚生子的抚养权规定来决定的,可以由双方协商抚养权归谁,即使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还是需要按照规定支付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拒绝支付的可以以孩子名义向法院起诉。



·离婚之后女方可以不出抚养费吗
      要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约定由男方直接抚养孩子的话,那女方就应该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以此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但在离婚之后,可能出现一些特殊情况,那此时女方可以不出抚养费吗?这是很多人都搞不清楚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之后女方可以不出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


·夫妻分居多长时间算离婚?
      夫妻分居多长时间算离婚? 一、夫妻分居多长时间算离婚? 夫妻分居是不可以算离婚的,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一方起诉到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但不是分居满两年婚姻关系就自动解除,更不是离婚前必须先分居两年。法院解除婚姻关系的判断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分居只是认定感情破...


·离婚女方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的时候对孩子抚养权的争夺,可以说也是很激烈的,甚至还有夫妻因此闹上法庭。而法官在对抚养权做出判决的时候,往往需要当事人提供各自的证据材料,那此时离婚女方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女方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法院在考量把子女判归一方...


·离婚后生的小孩需抚养权怎么判?
      在离婚前育有子女的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势必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享有照顾子女的权利和义务,而没有拿到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则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这些都是针对婚生子女抚养权判决的规定,对于非婚生子女,离婚后生的小孩需抚养权怎么判? 一、离婚后生的小孩需抚养权怎么判? 1、两...


·结婚5年离婚财产分割应该如何分配?
      结婚5年离婚财产分割应该如何分配?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


·结婚彩礼返还的限制原则有哪些?
      结婚彩礼返还的限制原则有哪些? 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彩礼返还需要看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是否用于共同生活消费以及有无过错责任等。如男女双方共同生活较短,而且没有领结婚证,同居关系解除后女方需将彩礼全额返还,双方如果已经领取了结婚证,离婚时女方需将彩礼酌情返还。“夫妻共同生活...


·离婚了怎么分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第39条明
      离婚了怎么分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第39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按该条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归谁所有,以夫妻双方的约定优先。有约定的,离婚时应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夫妻双方的约...


·怎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法官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司法实践中,怎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就成了比较重要的问题,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怎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根据法律...


·什么是诉讼离婚的简易程序?
      诉讼离婚虽然程序较协议离婚复杂,但近年来实施的诉讼离婚程序简化也提高了诉讼离婚的使用率。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人对诉讼离婚的程序的具体内容不太清楚。那么,什么是诉讼离婚的简易程序?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诉讼离婚的简易程序?...


·事实婚姻法院判决离婚合法吗?
      事实婚姻法院判决离婚合法吗?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根据这一司法解释,对于事实婚姻如何离婚就...


·离婚后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时夫妻另一方需支付补偿金吗?
      离婚后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时夫妻另一方需支付补偿金吗?离婚后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时夫妻另一方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因为此时已经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对于那些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无限连带责任,但在夫妻内部则是按份承担。一旦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各自承担的份额确定以后,夫妻一方对外履行了全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