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恶意抢注商标转让会怎样处罚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恶意抢注商标转让会怎样处罚恶意抢注商标转让的法律处罚,首先经过商标管理局的审查后,然后商标持有人通过诉讼的方式胜诉后,那么商标持有人是可以要求恶意抢注方,对于这一商标案件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一个商标的价值较大,一旦自己没有及时去注册,就有可能遭受他人恶意抢注。要是对方注册完成了,那么以后之前的商标权利人想再用这个商标就会容易产生纠纷。因此,最好在发现自家的商标被抢注了,就要及时采取手段维护权利。其实,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之后,接下来的维权手段还是较多的。一般地,商标权利人可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裁定申请。不过,这个申请要想成功,申请人就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使用该商标在先,而且是具有一定影响力,另外还要证明他人以不正当手段抢注。同时,建议必须在该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当然了,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在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的时候还需要提供较多东西证明的,建议最好就是委托个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代理,减少中间需花费的时间以及精力。实践中,在商标被恶意抢注之后,不是商标权利人不及时维权,更多地是不会辨别哪些属于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按照法律上的规定,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2、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3、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4、其它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最后,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一般人还是希望能够“抢”回来的,要是商标的价值较大,那么就需要及时维权,否则的话一旦等到对方商标注册成功,那么原本的商标权利人在继续使用那个商标,就会容易产生纠纷。在维权过程中,建议最好就找个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法律上对于恶意抢注商标转让的相关法律条例中,将恶意抢注的案件处罚并未进行详细的处罚标准。那么根据的实际的恶意抢注然后转让的事件时,如果法院判决胜诉后,那么相关的判决大概就是你申诉的申请要求,其中的内容就是金额的赔偿,然后就是商标管理局的一些处罚。



·已撤回的专利申请优先权可以吗?
      一、已撤回的专利申请优先权可以吗?  如果距离申请日未满一年,则可要求国内优先权提交新的申请文件,同时原先的专利申请自动撤回,不会影响新的申请的新颖性。已被视为撤回的专利申请仍可以作为要求优先权的在先申请。但在后申请必须在优先权期限内提出,优先权期限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


·商标侵权是否需要主观恶意?
       一、商标侵权是否需要主观恶意?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六)项将帮助型商标间接侵权责任的主观构成要件明确界定为“故意”。故意,是指行为人知道侵权行为存在,而追求或放任侵权行为发生。因而,构成“故意”的前提是“知道”。然而,关于“知道”的解读,存在诸多争议。就“知道”标准而言,包...


·假冒专利的情形包括哪些
      假冒专利的情形包括哪些相信您都知道专利的申请是很繁复的,而对于申请人来讲早一日申请获得了专利,那么自身的利益就早一天受到法律的保护。生活中,经常发生假冒专利的情形,对专利权来讲无疑是很不利的。那么您知道假冒专利的情形有哪些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假冒专利的情...


·软件著作权登记搜索如何查询?
      软件著作权登记搜索如何查询?查询软件著作权可以通过两个途径:一是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查询要求,并在缴费获取查询结果;二是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查询。1、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首页。2、在“版权登记大厅”栏目下的右侧,进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3、在公告页...


·著作权的种类和保护期限分别有哪些内容?
      著作权的种类和保护期限分别有哪些内容? 一、著作权的种类和保护期限分别有哪些内容? (一)、著作权种类有: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权过期可以随意使用吗
      知识产权的特性之一就是“时间性”,即其价值具有法定的有效期。这个法定保护期届满后(著作权和专利有不同的期限),知识产权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都可以无偿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


·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
      商标侵权的标准: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


·软件著作权代理费用是多少
      软件著作权代理费用是多少? 我国如今已经是法治社会,各式各样的法律不断的完善来保证所有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其中有关于著作权的相关法律,其目的就是来保障作者的合法权利,避免因为侵权给作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那软件著作权代理费用是多少?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软件著作权代...


·著作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著作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现实中,不管转让的是什么,当事人最好都签订一份转让合同,对于著作权的转让来看,同样如此。但由于著作权转让专业性比较强,因此了解清楚著作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就显得很重要。接下来,我们为你详细介绍这方面的内容。 一、著作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1...


·专利权转让的法律法规包括什么
      专利权转让的法律法规包括什么《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


·授予专利的要求有哪些
      授予专利的要求有哪些 一、授予专利的要求有哪些 授予专利权的“三性”要求对专利申请和审查来说都十分重要。根据我国专利法第22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基因专利也必须符合“三性”,在实用性上还有更高要求。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