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减资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公司减资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一、减资公告股东会决议范本

公司股东会决议

——关于同意减少注册资本、修改章程的决定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了股东会,会议由代表 %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经代表 %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如下决议:

1、同意本次减资的总额为 万股,全体股东采用同比例(非同比例)减资的方法。

2、 原拥有本公司 股股份,现减少 股股份,减资方式为 ,减资后的剩余股份为 股,占注册资本的 %; ……

3、股东减少注册资本后,其最新股本结构如下: ,出资额为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 ……

4、同意修改本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见“××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见“×年×月×日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

5、…… ×× 公司股东会

法人(含其他组织)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年月日

二、公司减资程序


股东大会作出减资的决议,并相应对章程进行修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同时,对于减资,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1、股东会决议,其内容大致有:

(1) 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2) 减资后的股东权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3) 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4) 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2、公司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做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到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办理减资登记手续。自登记之日起,减资生效。

三、注意事项

1、该股东会决议仅适用于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使用;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有限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按照《公司法》第四十条规定的人员召集和主持。

《公司法》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是指: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也可同时注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4、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5、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6、凡有下划线的,应当进行填写;要求作选择性填写的,应按规定作选择填写,正式行文时应将下划线、粉红色提示内容、本注意事项及其他无关内容删除。

7、要求用A4纸、四号(或小四号)的宋体(或仿宋体)打印,可双面打印;多页的,应打上页码,加盖骑缝章;内容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上述内容是我们总结出的公司减资股东会决议的写法,不难看出,企业减资有一套严格的内容和程序上的要求,且减资后的注册成本不能低于法定最低限额,我们在上文还为您整理了公司减资股东会决议书的范文,希望能帮助您解决遇到的问题。


·外资公司注册代理费用是多少
      外资公司注册代理费用是多少 一、外资公司注册代理费用是多少 1、注册外资公司代理服务费:8000元人民币。 2、外资公司注销代理服务费:4800元人民币。 3、外资分公司变更代理服务费:3800元人民币。 4、外资分公司注销代理服务费:3800元。外资公司注册代理费用中有关其它...


·公司法分公司订立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公司法分公司订立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有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二、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1、...


·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责任承担
      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责任承担分公司签订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如果经过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也有效。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


·公司股权无偿转让合同应该怎样书写
      公司股权无偿转让合同应该怎样书写 一、公司股权无偿转让合同应该怎样书写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


·合同到期公司可以不续签么
      合同到期公司可以不续签么 一、合同到期公司可以不续签吗 合同到期,只要没有出现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公司都是必须要和劳动者续签合同的,如果公司选择不续签合同,就要对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 二、合同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


·公司并购重组保密协议一般怎么写?
      公司并购重组保密协议一般怎么写? 公司并购重组涉及到股权转让、资产负债处理及人员调整等,其中会涉及到公司商业机密。做好保密工作对于双方来说非常重要。鉴于此,需要双方签署一份公司并购重组保密协议,来确保双方各自履行保密义务。那么公司并购重组保密协议怎么写?下面我们结合一篇范文和您...


·上市公司增资扩股流程有哪些?
       在公司需要资金的时候,公司可以进行融资,增资扩股以此来加大自己公司所有的资金,那么对于企业进行增资扩股有哪些方式?一般是让原股东根据原有比例来进行再次投资,或者是再重新找人来加大投资金额,两者都可以进行。 公司增资的方式主要有两种:按原出资比例增加出资额,而不改变出资比例。...


·保险公司已经理赔但是责任方不给钱怎么办
      保险公司已经理赔但是责任方不给钱的处理方法:可以再次与对方进行协商沟通。协商调解不成的,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了,可以先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


·我国公司法规定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利分配方式有什么 现如今基本上大多数的公司都是有股东合伙开办的。所以说为了确保您在开办公司的时候,所有人的权益都能够得到保障。在公司法当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对于各位股东来说,年底对公司的分红这一块是比较关注的。下面先留个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


·公司法关于子公司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关于子公司的规定有哪些? 随着经济的发展,全球化的加速,很多公司出于经济考量和发展需要,开起了子公司,来讲公司的规模和业务进一步的拓展加快公司经济的增长,关于子公司的要求,相应的法律有相应的规定,那么公司法关于子公司的规定有哪些?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


·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1、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