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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债股东被起诉的情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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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欠债股东被起诉的情况有哪些?公司是企业法人,它的特点是依法成立,有独立的财产,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说一般情况下,公司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例外的情况有以下几种: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股东出资不实的。出资不实时,由出资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注册资金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责任。4、股东抽逃资金。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在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承担责任。5、公司注销,如果经清算公司仍有财产,由分得财产的股东对公司债务在分得财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二、公司的债务怎么承担?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通常情况下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财产来承担,股东不对公司债务负责。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股东无法说明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独立分开的,对于公司债务,一个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是法人,在法律上有独立的人格,股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如果有股东出资不实的话,该股东要在认缴的出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出资不实股东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综上所述,公司拖欠债务应当由公司的全部资产偿还,如果股东被起诉,说明存在特殊情况,比如股东是公司的唯一股东,这样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或者股东抽逃出资,没有履行出资义务,这种情况下,公司欠债股东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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