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财产公证需带哪些资料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夫妻财产公证需带哪些资料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3)有关的财产证明;(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二、什么情况下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1、再婚者。多数再婚者再婚前都有自己的积蓄,有的还会有房屋、汽车等价值较高的资产。为了保持经济上的合理平等,以及防止婚姻破裂而产生经济纠纷,双方或一方婚前财产较大的再婚家庭应当做婚前财产公证。以避免以后产生财产纠纷,稳定家庭关系。2、男女双方家庭生活条件贫富差距悬殊者。虽说结婚应当选择门当户对者,但是当爱情来临时一切都可以不顾,现实和童话中也不乏一些灰姑娘的故事。现代社会中夫妻双方家庭生活条件贫富差距悬殊者越来越多,其中不否认有真心相爱结婚的,但也有不少因图谋财产而结婚的。婚前财产较多方应当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明确财产产权,避免以后赔了夫人又折兵。3、经商办企业的夫妇。随着经济发展,夫妻双方共同出资办理企业、进行投资的现象是屡见不鲜,公司股份和经营收入已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中最复杂的形式,也是离婚财产纠纷矛盾的焦点。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就是这些夫妇的当务之急,婚前财产公证不仅可以理顺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还可以对日后公司股份和经营收益进行分配,避免了日后纷繁复杂财产纠纷。4、恋爱期间购买房产准备结婚的年轻夫妻。恋爱期间共同买房,已经越来越多的发生在现在的都市人之间,共同买房是体现了感情的进一步加深。而恋爱中的双方往往为了今后结婚而共同出资或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房产等财产,但房产一般只登记在一人名下,这样双方一旦因故没有结婚或结婚后又离婚,那么对于财产的权属就可能会产生纠纷。所以一旦在婚前需要购置房产等价值较大财产的,应当对于财产的出资情况及归属有明确的约定,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就是明智之选。5、一方或者双方负有婚前债务。一方的婚前债务应当由负有债务的一方偿还,而缔结婚姻后为了避免双方的财产无法分清而被执行还债,这类人有必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6、提倡婚后AA制的新兴夫妇。进入二十 一世纪,中国社会文化全面开放,很多西方概念开始大举在中国蔓延,AA制,无疑是其中的佼佼者,很多受过高等教育的高中低层白领一族,不仅朋友间开始AA制,就连婚姻生活也开始了AA制。对于AA制的夫妻来说,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乃是一条必经之路。只有将财产进行约定、公证,才能为以后执行AA制铺平道路。7、附条件的赠与者。结婚前的海誓山盟,没有白纸黑字有用,结婚前的誓言往往在婚后等不到兑现。现实中不乏有这样一类人:夫妻一方,为了表达对爱人真挚的情感,愿意在结婚后附条件的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对方,一旦条件成就时对方就可得到这部分财产。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起到一个证据作用,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比较难举证的财产,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像不动产,如房子、汽车等,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再婚一方死亡抚养费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是自古至今都存在的行为,在古代只要是在体现男权,但是现在男女平等,在离婚上法律不会偏向任何一方。在离婚中最为常见的问题,也是难以很好解决的问题就是关于子女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纠纷,那再婚一方死亡抚养费是怎样规定的?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再婚一方死亡抚养费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2...


·抚养权纠纷如何解决,子女抚养权归谁
      离婚的时候,免不了因子女的抚养权问日产生分歧。因此而造成的纠纷往往难以解决,那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纠纷如何解决呢?在双方都想获得子女抚养权的情况下,抚养权又该如何确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抚养权纠纷如何解决 1、委托人在离婚时一定要加强离婚与离婚协议的风险防范,在离婚...


·哪年新婚姻法不承认同居事实
      哪年民法典不承认同居事实92年以前的同居属于事实婚姻,此后的同居关系,多久也不能转为合法的事实婚姻关系。想成为合法的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登记就可以。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在结婚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1、事实婚姻...


·女方重新结婚了没给抚养费可以吗?
      夫妻之间如果因为感情不合或者是日益渐深的矛盾致使双方离婚,那么在离婚之后如果已经有了孩子的夫妻,抚养孩子就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了,一般情况都是不抚养的一方给抚养费的。但是如果遇到了女方重新结婚了没给抚养费这种情况怎么办呢?我们这就为您解答一下。 一、女方重新结婚了没给抚养费可以吗...


·离婚儿子抚养权问题,如何争取?
      离婚不仅涉及到财产的分配还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分配。关于抚养权的分配可不是随意,要参考多方面的标准进行分配,而且还要参考孩子的个人意见,何者更能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抚养权就给谁。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离婚儿子抚养权问题,如何争取? 一、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


·由于夫妻双方婚姻破解等一些原因
      由于夫妻双方婚姻破解等一些原因,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双方在婚姻过程中孕育的孩子,将在离婚后由其中一方来进行抚养。而另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对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对于未抚养孩子的一方所需要负担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最初,是由夫妻双方进行协...


·家庭财产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
      家庭财产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 一、家庭财产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 1、首部 (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协议”或“分单”、“分产契约”。 (2)当事人身份的基本情况。分别写明参加析产的双方或多方共有人各自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同时...


·离婚后可不可以协议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可不可以协议变更抚养权可以。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抚养权...


·一、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那些算个人财产?
      一、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那些算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个人的生活用品还有就是专属一个人的赔偿损失算个人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要确定财产归夫妻一方所有,应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办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


·离婚追抚养费立案期限是什么时候
      离婚的夫妻没有处理好关于孩子的抚养费就匆忙的离了婚。到后来又继续追关于抚养费的问题,处理不好申请法院立案,通过法律解决。但是需要在离婚追抚养费立案期限内进行,这是法律的规定,同时也是案件规范的需要。我们将在下文做详细介绍。 一、离婚追抚养费立案期限是什么时候 1、只要孩子未满18...


·离婚起诉书需要几份
      起诉书两份。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以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帐式的书写方式,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法律依据:《民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