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的有精神病女方可以离婚么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男的有精神病女方可以离婚么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一方在夫妻共道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内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容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期间进行诉讼审理。1,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可以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双方可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或者通过法院判决离婚。2,如果是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需要先变更监护人,到精神病人居住地法院申请监护人变更,可以指定其父母、兄弟姐妹或者有监护能力的居(村)委会、单位为监护人。3,监护人变更后,再通过监护人到民政局办理协议,或者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办理离婚手续或者法院开庭时需要有监护人到场,代理精神病人的相关民事活动。二、有精神病离婚小孩怎么处理看具体情况定。在审判实践中,与精神病人离婚后,一般在精神病人配偶有能力的情况下,法院会判子女归配偶抚养。在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有能力并愿意承担该精神病人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且征得配偶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要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代精神病人对其子女进行抚育。夫妻中有一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得了精神病,并且也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那么他们的婚姻关系因为不符合结婚要件,可以认定为无效。但如果是在婚后一方才患上精神病的,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考虑离婚。实践中,此时更多的还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毕竟对方丧失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协议离婚可能无法出于真实意愿表示离婚。



·协议离婚孩子抚养协议怎么写
      在夫妻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若有未成年子女的话,则同时也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协商处理。此时可以将协商好的内容写入离婚协议离婚,当然也可以单独写一份孩子抚养协议。那这个协议离婚孩子抚养协议怎么写呢?具体内容我们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协议离婚孩子抚养协议怎么写 立协议人:...


·离婚应诉辩护词有什么内容?
      离婚应诉辩护词有什么内容?离婚辩护词内容,离婚辩护词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一)首部1、标题。居中写明“离婚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


·已经离婚了,抚养费可以降低吗?
      已经离婚了,抚养费可以降低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


·广西结婚彩礼要多少,属于违法吗?
      广西结婚彩礼要多少,属于违法吗我国法律并未对彩礼数额作出具体规定,但是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在解除婚约时主张索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


·打官司自己家人可以当证人吗
      打官司自己家人可以当证人吗在法庭上自己的家人是可以作证的,只要是没有胜利精神上的缺陷都及和本案无牵连的,都可以作为证人的,证人证言会在查证后在能作为有效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


·离婚案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
      社会的快速发展,离婚率的不断飙升,夫妻双方离婚了,关系破裂了,不代表抚养孩子的义务也解除了,随之而来面临的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的问题,离婚案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离婚父母应该多多了解一下。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


·一、离婚协议书写明财产无争议合法吗?
      一、离婚协议书写明财产无争议合法吗?离婚协议书写明财产无争议是合法的。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并自愿签署离婚协议书就受到法律的保护。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二、离婚协议书性质...


·夫妻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夫妻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


·经济补偿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民法典》(自2
      经济补偿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婚内夫妻一方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一方取得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未明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


·怎么争夺宝宝抚养权
      怎么争夺宝宝抚养权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


·一、农村离婚女应分的财产有哪些?
      一、农村离婚女应分的财产有哪些?《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