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到期协商不续签怎么赔偿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合同到期协商不续签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下仍不续签的,则不能取得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计算: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合同到期协商不续签怎么赔偿呢?由以上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用人单位对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赔偿金跟劳动者在单位里工作的年限有关,也跟劳动者所处地区的平均工资有关,上述规定只是个大概参考,具体以劳动者与公司的协商结果为准。欢迎您继续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



·合同诈骗已经批捕还能无罪吗
      视情况而定。合同诈骗已经批捕,说明犯罪的基础证据还是有的,理论上来讲律师辩护无罪比较困难。可否可作无罪辩护,需要结合事实上的案情来作有效辩护,若犯罪情节较轻,且获得被害人谅解,有可能无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


·室内装修合同范本内容有哪些?
      室内装修合同范本内容有哪些? 室内装修合同范本内容有哪些? 房屋装修协议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特征是什么,有哪些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特征是什么,有哪些种类? 一、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概念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是指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对象,以其遭受意外伤害或因伤害而致残、致死为给付条件,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者的行为(如海上运输承运人的过错),导致对保险利益产生侵害而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予...


·合同补充协议有效吗
      合同补充协议有效吗 一、合同生效后又签订补充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1、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和限制性规定,且充分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协议内容合法有效的话,补充协议与主合同的效力是同等的。 2、在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发生冲突时,视为对主合同的变更或撤消,其效力优于主合同。即补充...


·pvc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pvc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pvc购销合同范本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本着以诚为本、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产品 第二条 、供货日期:从2014年4 月5 日起 20...


·产品质量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产品质量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因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而未声明引起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侵权诉讼和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引起的追究产品责任的侵权诉讼,《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1...


·合同法中抗辩权的种类有哪些
      合同法中抗辩权的种类有哪些? 抗辩权是法律规定的合同履行义务人在一定的情况下行使的对抗相对人,以保障自身利益的一种权利。抗辩权并不是可以随意行使的,它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且在有证据证实的情况下才可以履行。那么,民法典中抗辩权的种类有哪些?详情参考下文分析。 一、抗辩权的定...


·解除合同的除斥期间是指什么
      解除合同的除斥期间是指什么 一、解除合同的除斥期间 合同法所约定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一年的期间为法定的期间,而非除斥期间,其后面规定的五年期间为除斥期间 除斥期特点: 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合同诈骗罪重要证据包括哪些?
      合同诈骗罪重要证据包括哪些?合同诈骗罪重要证据包括当时所签订的合同,以及相关的虚假票据等重要证据。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1)以虚构单位或...


·最新的投资入股合同书模板参考
      最新的投资入股合同书模板参考 投资入股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 (暂定名,以下简称...


·没有签字盖章的合同有效吗?
      没有签字盖章的合同有效吗? 一、没有签字盖章的合同有效吗 在合同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是十分重要的,没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就不能最终确认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也就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有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但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