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院判决罚金去哪里交?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法院判决罚金去哪里交?法院判决书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所判的罚金,应该在判决书所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如果期满后仍不缴纳的,会由法院强制缴纳。《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法院判决书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关于这里的指定的期限,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是指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限期分期缴纳使罚金缴纳时间有一定伸缩余地,在金额支付上可化整为零,有利于罚金刑的执行。3.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4.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二、法院判决的罚金交不起怎么办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如果不缴纳罚金,不会加刑。法院的判决一经做出就具有拘束力,这个拘束力不仅仅针对当事人也针对法院本身,对自己的判决如果没有发现实质性的错误是不能私自改判的。所以单纯地没有缴纳罚金是不会改判,除非检察院抗诉或者判决本身出现错误,或者是在考验期内又故意犯有期徒刑以上的罪或者严重违反行政法规。判处的罚金刑,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或者缴纳没有完毕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强制缴纳的方法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拍卖犯罪分子的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缴工资或者其他收入等办法,迫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当然,强制缴纳主要针对实际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采用。在犯罪分子遭到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如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者犯罪分子及其家属重病、伤残等,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酌情减少罚金或者免除罚金。如果罚金不交实行不会加重,但罚金刑会被强制执行。法院也是会根据当事人提交的案件做出最终的判决,其中也是会有让当事人缴纳罚金的判决,在刑事案件中法院判决的罚金也是必须要进行缴纳的,同时也是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罚金,当事人因为遭受到了不可抗力或者是确定困在困难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减少罚金。



·摩托车违法飙车怎么处理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伤、死亡及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还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将会处于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


·在房产交易的过程中,作为购房的一方其实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
      在房产交易的过程中,作为购房的一方其实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不然自身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而现实中因为房产交易合同而产生纠纷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那此时应该怎么来处理房产交易合同纠纷呢?这关系到当事人利益,下文中我们就来告诉你吧。 一、怎么处理房产交易合同纠纷 购买房屋时必须签...


·车祸有轻微人伤怎么赔偿?
      车祸有轻微人伤怎么赔偿?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二、相关规定1、受害人...


·租房交了押金能退吗,租房押金何时能退?
      在租房的过程中,按照惯例租客是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房租给房东,作为租房押金的。那么这租房押金是否可以退还呢?如果可以,在什么时候才能退还租房押金呢?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租房交了押金能退吗 租客在租房时交付押金的,是可以要求房东进行退还,但必须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行。 二、租...


·一、工伤残疾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多少钱?
      一、工伤残疾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多少钱? 工伤残疾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多少钱是没有准确的答案的,需要受害者本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1、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


·上海机动车牌照转让有什么限制?
      上海机动车牌照转让有什么限制?上海机动车牌照转让有什么限制无论是原先施行、刚刚终止的《上海市在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管理试行办法》,还是6月19日出台的新的《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简称为《规定》),都对额度证明使用、转让或流转有一系列的限制要求——额度证明使用人应当与...


·社保交满15年后可以停交吗
      15年仅仅是养老保险缴费的最低年限,但只要在工作状态,公司和个人都应当正常缴纳养老保险,直至退休年龄。一般社保缴费是捆绑式缴费,即养老和其他四险是一起缴纳的,不可以有些缴纳有些不缴纳的。影响养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退休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的高低、缴费年限的长短等等,并...


·交通事故诉讼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中很多当事人会因为最终的赔偿问题而产生纠纷,随着人们法院意识的提高,如今大部分人在遇到类似纠纷的时候基本都会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对交通事故诉讼的流程可能就不是很清楚,由此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很好的维护,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交通事故诉讼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诉讼...


·当事人提交起诉书
      当事人提交起诉书,份数为被诉人的人数如被诉人有两人,则需上交两份起诉书。 第二、原告提交相关材料,如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主要证据的复印件。 第三,起诉人填写证据清单,详细列出提交证据相关信息,如名称、页数。法院承办人核对后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将清单打印成两份,一份交给当事人,...


·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若干规定
      在进行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是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因此我们要严格按照每个省市的规定进行处理。那么,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若干规定都有哪些呢?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都是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若干规定 第...


·一、交通事故撞伤糖尿病人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撞伤糖尿病人怎么赔偿? 根据实际损害来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