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最长保护期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最长保护期我国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范围有哪些1、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2、文档:是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定、开发 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3、计算机软件。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软件受保护的必要基础条件是:必须由开发者本人独 立开发,并且已经固定在某种有形的物体如磁带,硬盘,胶带等等。我国著作权的法规所保护的是该作品中的构思结果的表现,并不保护该作品中构思本身,所以法律法规对软件著作权保护不能扩大到开发软件所使用的概念、思想、原理、发现、算法、处理过程以及软件的运行方法。



·化学物质可以授予专利权吗 一、化学物质可以授予专利权吗?
      化学物质可以授予专利权吗 一、化学物质可以授予专利权吗? 化学物质一般是不可以授予专利权的,《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


·商标侵权行为按商标法第几条进行判定
       一、商标侵权行为按商标法第几条进行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该条又可分成四种商标侵权的形式: (1)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


·商标续展被驳回了是什么原因导致
      商标续展什么情况被商标局退回申请商标续展,被商标局退回,一般就是指不符合续展的条件要求,从而被依法驳回申请续展的。商标局对于申请续展注册的,一般都会核准,但是商标续展申请时依然存在违背相关法律规定而被驳回请求的情况,通常有三种:1、超过宽展期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2、自行改变原注册...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主体构成要件是什么?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主体构成要件是什么?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主体构成要件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本罪的主体。就自然人而言,只要行为人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故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就可构成。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说明书的要求是什么
       在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时候是要求当事人必须要把相关的说明书一并给提交上来的,所以就要求在前期必须要制定和国家相关规定高度吻合的说明书才能够审核通过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说明书在制作的时候也不是那么的简单的,相关人员应该提前的了解一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说明书的要求是什么? 一、...


·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弊端是什么?
      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弊端是什么 一、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弊端是什么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


·专利权无效理由都有哪些
      专利权无效理由都有哪些(1)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2)向外国申请专利,未经保密审查;(3)不符合专利法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的固定;(4)外观设计与在先权利相冲突或者不符合新设计的要求;(5)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为依据;(6)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


·商标权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商标权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一、商标权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末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 (2)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3)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4)因商标...


·电影版权保护期是多久?
      电影版权保护期是多久?在我国,版权一般称之为著作权,这是自作品创作之日就自动取得的。但对于不同作品的著作权,我国规定的保护期限是不同的。那么电影版权保护期是多久呢?而电影作品的著作权又该怎么确定归属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电影版权保护期是多久由于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


·商标侵权管辖是中院管辖吗
      是的,商标民事纠纷案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


·专利许可的形式包括哪些
      一旦申请获得了专利权之后,那么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而此时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其他人是不能擅自使用他人的专利,否则就会构成专利侵权,这需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不过在一些情况下,可以与专利权人进行协商,然后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其专利。对于专利许可,我国有不同的形式。那么专利许可的形式包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