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不构成犯罪怎样处罚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交通事故不构成犯罪怎样处罚

法律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交通事故中哪些情况不属于逃逸罪的范畴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冷静,第一时间报警处理,千万不要因为害怕而不告而别,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就很可能会被认定为“逃逸”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对于发生交通事故也存在过错。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警队委托书包括哪些内容?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警队委托书包括哪些内容? 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姓名: 具体委托事项、委托范围:委托人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___路段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一事由___其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年月日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有限制吗? 根据公安部...


·陕西省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陕西省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陕西省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计算依据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


·商品房交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商品房交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商品房交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建设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备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址、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工程面积、开工时间、竣工...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驾的标准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驾的标准是什么?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驾的标准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


·最新苏州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在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情况后,对受害者家属的赔偿则是最重要的问题,苏州市对此制定了苏州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维护苏州市民的经济权益。下面我们为您介绍苏州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帮助您详细了解。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统计公报,江苏省相关赔偿费用所依据的统计数据如...


·交通事故责任协议书格式
      历年数据显示,我国交通事故发生逐年递增,在所有交通事故中,道路运输占75%左右,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事故责任协议书的书写尤为重要,了解协议书的书写格式,正确书写,对有关事故的记录十分有利,为您提供了两篇交通事故责任协议书的格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协议书(一) 甲方:...


·一、交通事故2死2伤全责会判缓刑嘛?
      一、交通事故2死2伤全责会判缓刑嘛? 交通事故2死2伤全责可能会被会判缓刑,交通事故虽然频发,但大多是意外,如果驾驶者是无意的,肇事后又勇于承担责任,法律自然会酌情处理,但事故造成了人身伤害,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能根据具体情况,符合条件的可以判缓刑。 二、交通肇事判处缓刑的...


·行为人聚众飙车是否违法
      违法,聚众并且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伤、死亡及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还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将会处于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


·江苏水上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是比较重要的,水上交通也不例外。很多重大交通事故都是因为当事人不了解如何处理相关情况而将轻微的事故变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为了尽最大可能的挽救当事人的财产、人身安全,我们需要仔细了解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后应该如何处理的有关知识,江苏水上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如下。 一、江苏...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要哪些条件
      买车险的目的就是为了防备发生交通意外后,能够及时足额地获得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是所有交通事故都能获得保险理赔,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那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要哪些条件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要哪些条件 交通事故车辆保险理赔必须...


·交房后办理房产证可以加人吗
      不可以。交房办房产证的时候是不可以再加名的,并且已经是在办理房产了。因为办理房产证是按购房合上名字办理,这是硬性纪律,谁也不能违背的。(如果要加名,可以提前找开发公司沟通,将原购房合同上名字作改更改,这样才能在办理房产证时加上你需要的名字)但需要没有房产备案,如果已经在房管局备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