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证驾驶出事故算工伤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无证驾驶出事故算工伤吗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2、根据以上规定,只有在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了交通事故才算工伤。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无证驾驶否能认定为工伤,要看交警的责任认定了。需要在认定工伤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对“在上下班途中”应作广义的解释,一方面包括职工按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另一方面也应包括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二是对“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从两方面进行理解,一方面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无论是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自身伤害的,还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没有驾驶机动车而受到机动车伤害的,都应该按照本条的规定认定为工伤。另一方面,只要职工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就应该认定为工伤。不管这种机动车事故发生在城市街道还是发生在其他道路,也不管受到伤害的职工在机动车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还是根本不承担责任。2004年1月1日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不应认定为工伤的“犯罪或违法”规定变更为“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可见不是全部违法的行为,都属不应认定工伤的情形。根据以上所述,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不能以无证驾驶为由而不认定工伤。二、无证驾驶是否违反治安管理?2006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但不构成刑事处罚的的,适用治安处罚。该法第64条具体规定以下两种情形给予治安处罚:偷开他人机动车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该法并没有规定无证驾驶车辆的行为违法治安管理,而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了无证驾驶属违法应处罚行为。可见,无证驾驶车辆的行为违法,但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有的人认为,无证驾驶本身就是一种违章行为,劳动者作为一个成年人应当清楚知道自己的这一行为是不合法的,但是仍然在上下班途中无证驾驶,因此导致发生交通事故人身受到伤害,就不应当按照工伤事故认定处理。但值得注意的是,无证驾驶虽然是违章行为,因此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也不能一概以行为人无证驾驶为由而不认定为工伤,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工伤认定期间换工作可以吗?
      在一些生产企业,由于机器设备众多,职工因工受伤的情况比较常见。通常来说,单位会主动帮其处理工伤认定手续,在这段期间,职工享受停薪留职工资待遇。而有的人还没等认定结果出具,就准备换工作。那么工伤认定期间换工作可以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工伤认定期间换工作可...


·上海市工伤鉴定过程的流程是怎样的?
      社会中,人们通过工作岗位勤勤恳恳地工作换来工资以养活家庭。然而意外总是不断发生,尤其是很多农民工从事的建筑工人、矿工等高危险职业,经常容易产生意外。很多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受了工伤,身体受到了伤害,还有可能无法再从事该行业,家庭负担也因此变得更加沉重。那么,就提问中所说的上海市工伤鉴...


·分项工程质量合格要求是什么?
      分项工程质量合格要求是什么? 一个桥梁工程都是由多个子工程构成的,比如钢筋工程、土石方工程等,这些工程属于分项工程。在工程完工后,建设方要组织进行验收。符合质量要求的话,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对于达不到要求的,施工单位要返修。那么,分项工程质量合格要求是什么?我们通过本文告诉您。...


·骨折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保险是我们在入职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就应该帮员工购买的保险之一。在工作过程中若意外受伤,则可以报工伤保险进行赔付。赔付的数额是要根据伤残等级一级严重情况来进行计算的。下面我们看看,骨折工伤十级赔偿标准2020是什么?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


·只入职几天给开工资吗?
      在我国,正面临着严重的就业问题,随着每年大学生毕业人数的逐渐增加,还有退休人数年龄的增长,就业问题就非常的严峻了,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正在整顿之中,就业已经非常严峻了,但是还是有人入职了一两天就想辞职的人,对于工作很挑剔。那么入职几天给开工资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


·入职第三个月才签合同是否可以申请双倍工资
      在某些人才流动性比较大的企业,用人单位为了减少成本,不会在员工入职时就签订劳动合同,有些员工为了能在用人单位就职,明知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规的,却选择默默忍受。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签署劳动合同的需要赔偿双倍工资,那么入职第三个月才签合同是否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详情请看...


·江苏常州哪里有工伤鉴定?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应的材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江苏常州哪里有工伤鉴定? 一、工伤认定流程 1、申请...


·解除劳务关系能讨要加班工资吗?
      解除劳务关系能讨要加班工资吗?可以讨要加班工资,一般来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也就是说,从员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损之日起,如果一年内不提起仲裁的,公司就有权拒绝承担相应责任。但是,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仲裁时效,则不受员工知道或应当知道的一年时间的限制,而是...


·工程的质量要得到保障,那么就需要监督机构对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
      工程的质量要得到保障,那么就需要监督机构对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等依法实施检查和备案,对于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以及根据委托权限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接下来我们就给您讲一讲建设工程质量备案与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的详细内容。 一、建设工程质量备案 建设单位持下列...


·我们常说的误工费就是指受害人因受伤而无法工作的这段时间内
      我们常说的误工费就是指受害人因受伤而无法工作的这段时间内,由于责任方的过错不能够正常工作并导致实际减少的收入。责任方有义务向受害人支付这部分误工费的他们的误工费又该如何赔偿呢?卖菜人员由于自身的收入不像社会大多数人,有着固定的收入金额,因此他们难以有固定的工资证明,所以他们的误工...


·法律对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有哪些
      就劳动者来看,肯定都是受到我国相关法律的保护。但其中的女职工、未成年工,由于情况特殊,受到的保护是更多更全面的,尤其是未成年工。那么您知道法律对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有哪些吗?我们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法律对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有哪些 (一)对用人单位的要求 用人单位到所管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