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办?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如果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办?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4、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5、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作出责任认定。不服的15日后向上一级机关事故处(办)申请重新认定。6、肇事双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7、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发票、票据、评估说明等证明材料。8、致伤的、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票据、出院证明、身份证、伤残评定证等、严重致残的还加带家属情况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证明材料。9、死亡的,从确定办理丧葬事宜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30天。家属带齐各类票据、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家庭成员等到证明材料。如若家属不能参加调解委托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托代理的证明手续。10、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签字后结案。并出具调解书、执行期限等字据。11、调解期满、经二次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或调解书生效后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终结调解。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员应当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具体规定操作,切忌不可存在逃逸的情况,因为一旦存在逃逸行为,不管是否属于个人责任,都会被认定为全责处理,具体情况由交警部门认定,并作出处罚。



·继承土地使用权营业税需要交纳吗?
      继承土地使用权营业税需要交纳吗?您都知道,土地使用权就是指对土地加以利用的权利,它是有一定期限限制的权利,同时,土地使用权也是可以进行转让和继承的,相信您对转让可能比较熟悉,对继承可能比较陌生,比如继承土地使用权营业税需要交纳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继承土地使用权...


·商业车险 违停应该怎么处罚?
      商业车险 违停应该怎么处罚? 一、违章停车是不是扣分,主要看在哪里违章停车 1、市区内停车,或者没有及时驶离这种违章停车情况只罚款200元不扣分。 2、高速公路上无故停车,或者在非紧急情况下在紧急车道上停车,将会扣6分,罚款200元。 临时停车有什么规定 ,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


·道路交通损伤治疗期限是多久
      道路交通损伤治疗期限是多久需要依据受伤情况和治疗情况来确定。对于医疗期期限,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二、交通事故的处...


·驾驶人员肇事逃逸必须扣车吗?
      驾驶人员肇事逃逸必须扣车吗?依据我国相关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公安机关发现逃逸车辆的,可以对车辆进行扣留。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第44条 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发协查通报、向社会公告等方式要求协查、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侦破线索...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有哪些
       在实际生活中,对于酒驾的问题国家的有着较为严格的规定,因此,一旦触碰这些条例就会有不小的麻烦,一方面是自己的生活受到影响,另一方面是给社会秩序带来不良影响,那么,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有哪些呢?我们将结合有关知识为你介绍。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 一、醉酒驾驶的...


·试用期辞职要交违约金吗
      试用期辞职要交违约金吗一、试用期辞职要交违约金吗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工作的期限。在这个期限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互相了解对方的情况,从而决定是否要选择对方。《劳动法》设立试用期的目标,就是给用工双方进一步的“选择权”。《劳动法》第32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


·一、交通事故赔偿金多长时间到位?
      一、交通事故赔偿金多长时间到位? 理赔款多少时间能到位是不确定的,原因如下: 1、对于一审民事判决,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服的,还可以上诉,由二审法院来重新审理,而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一般情况下还有三个月的审限。 2、如果法院判决已经生效的,则还要看对方当事人是否能自觉履行:如...


·肇事逃逸车主和乘车人都需要承担责任吗?
      肇事逃逸车主和乘车人都需要承担责任吗?只有肇事逃逸的车主才会进行承担。1、交通事故侵权责任赔偿,由侵权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即由车辆驾驶人员承担赔偿责任。2、如果驾驶人员是在履行工作过程中或者属于被雇佣人员的,则有工作单位或者雇主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3、同车乘坐人员在...


·交通事故处理提车时间是什么时候
      随着车辆的日益剧增,越来越多的人都会驾驶车辆,随着而来的交通事故也在逐渐增加,一方面,我们在开车的时候应该避免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我们还应该了解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现场应该怎么处理以及交通事故处理提车流程和时间。我们今天就为您讲述一下关于此类的问题。 一、 交通事故发生后现场...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怎么处罚?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怎么处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


·一、交通事故右脚拇指骨折算什么伤?
      一、交通事故右脚拇指骨折算什么伤? 有可能构成轻伤,但必须要有司法鉴定的结论。 受伤人员在医疗终结之后,可以通过向办案的交警机关申请,由交警机关委托法医鉴定机构;还可以在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后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委托进行鉴定。通过交警机关委托鉴定的, 根据公安部《道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