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裁人补偿款要交税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公司裁人补偿款要交税吗裁员经济补偿金,达到法定征税标准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裁员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代缴。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二、裁员补偿金交税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三、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本通知自2001年10月1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一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对于此前已发生而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也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一、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二、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三、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四、个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五、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偿个人所得税。六、本通知自1999年10月1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企业不得不做出裁员的决定以缩减开支。尤其是是今年,受疫情影响,不少公司倒闭,有的甚至缩减了人员。其中,也不乏有老员工被辞退的情况。此时,公司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被裁掉的员工做出相应的补偿才行。



·交通肇事逃逸车报废车受到什么处罚?
       一、交通肇事逃逸车报废车会受到什么处罚? 1、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500至2000元,吊销驾驶证,收缴、强制报废车辆,扣行驶证; 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扣12分,罚款2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3、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


·一、交通事故人伤调解不成可以起诉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调解不成可以起诉吗? 交通事故人伤调解不成可以起诉。由公安交管部门调解赔偿,不是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靠双方自觉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当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


·申请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在我国,国有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如果单位和个人想要使用土地,就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首先需要当事人进行申请。在申请的过程中,提交一定的材料是少不了的。基于此,为了方便您了解,下面我们将申请国有土地使用证需...


·行政复议申请提交哪里2023
      行政复议申请提交哪里2023 一、行政复议申请提交哪里 1、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机关 上一级主管部门 比如,海关、金融、外汇管理以及较为特殊的国安机关等作为被申请人的案件,复议机关只有一个,即上一级主管部门。 对于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作出的行政...


·交通事故无法私了如何打官司?
      交通事故无法私了如何打官司?2011年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提出:“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事故机动车负全责”,这似乎令行人违法有恃无恐,其实这是对此条规定的误读。这条法规是这样详细规定的: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在第三者责任强制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商业车险退保怎么算呢?
      商业车险退保怎么算呢?一、商业车险退保怎么算? 在办理了车险退保后,保险公司计算应退保费一般是用投保时实缴保费金额,减去保险生效期间的应扣保费,剩下的就是应退保费。计算公式为应退保费=实缴金额-生效期间应扣保费。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计算应退保费时,一般是以月为单位,保单每生效一...


·原车主车卖了对方不过户怎么办?
      原车主车卖了对方不过户怎么办?原车主车卖了对方不过户的解决方式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如果买家拒绝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卖家可以凭买卖合同到法院起诉买家维权。车辆以买卖等方式实际交付受让人,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前提下如果发生交通事故,...


·拖拉机交强险赔偿内容有哪些
      拖拉机交强险赔偿内容有哪些?交强险的理赔范围具体就是指交强险的责任限额。1、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


·交通肇事两死一伤怎么判刑?
      交通肇事两死一伤怎么判刑?1、具体刑期要看肇事方在事故中承担什么样的责任;2、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期限是多长?
      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事故责任各执己见,产生纠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便十分重要。当然,责任认定书不总是反应事故真相,这时我们就需要对责任认定书进行复核,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期限是多长呢?网站我们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定义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


·发明专利年费要交多少钱
      发明专利年费要交多少钱发明专利年费缴纳标准:1-3年900元/年,4-6年1200元/年,7-9年2000元/年,10-12年4000元/年,13-15年6000元/年,16-20年8000元/年。正因为发明专利审查严格,截至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发明专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