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专利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在我国想要获得专利权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此时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申请,才有可能获得专利权。那么您知道专利的申请程序具体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1)受理阶段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文件未打字、印刷或字迹不清、有涂改的;或者附图及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照片模糊不清有涂改的;或者申请文件不齐备的;或者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及地址不详的;或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无法确定的,以及外国单位和个人未经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直接寄来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2)初步审查阶段
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在初审是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若是外国申请人还要进行资格审查及申请手续审查。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答复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驳回。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除进行上述审查外,还要审查是否明显与已有专利相同,不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经初审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直接进入授权秩序。
(3)公布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5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大约3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摘要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
(4)实质审查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如果申请人从申请日起瞒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申请既被视为撤回。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不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多次答复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实审周期较长,若从申请日起两年内尚未授权,从第三年应当每年缴纳申请维持费,逾期不缴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实质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按规定进入授权程序。
(5)授权阶段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经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对专利申请的著录项目进行校对、修改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2个月后于专利公报上公告,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6)复审阶段
专利复审程序是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复审请求进行受理和审查,并作出决定。复审请求案件包括对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专利复审的案件。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专利复审程序,而且必须在接到驳回通知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
(7)专利无效
在企业的专利申请和专利运用中,专利无效是被企业、单位运用最多的一个专利法规之一(应该仅次于专利的申请)。专利无效已成为专利诉讼中的必要手段和技巧。专利权宣告无效的法律后果是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以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经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如果按照上述规定,专利权人或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人或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专利权人或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人或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部分专利使用费或专利权转让费。原来专利的申请程序需要经过这么些步骤,有需要的朋友可以按照我们带来的内容,一一办理,不过一定要事先准备好相应的申请材料,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进行专利申请。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我国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客体有哪些
      我国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客体有哪些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法第四条)比如违背法律、宣传反科学、反 人类、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善良风俗的反动、淫秽的言论等作品。2.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对象(著作权法第五条)。主要包括:(1)法律、法...


·商标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
      新商标法中的侵权判定标准主要体现为:1、未经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2、未经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导致混淆的;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导致混淆的。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就构成了商标侵权。《商标法》第...


·我的商标被宣告无效了怎么办?
      商标被宣告无效了怎么办?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


·商标权的保护期可以续展多少次
      商标权的保护期可以续展多少次商标续展的次数及续展有效期: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其有效期仍为10年。商标权人可以办理无数次商标续展,即一直使用该商标。二、续展申请被驳回怎么办续展商标注册申请经过商标局的审查核准后,原《商标注册证》被加注发还,并予以公告...


·商标驳回复审上诉怎么办
      商标驳回复审上诉怎么办 ?商标驳回复审上诉怎么办 (一)、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复审申请的决定不再是最终决定。当事人不接受的,可以通过诉讼寻求帮助。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这些诉讼以商标...


·获取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
      获取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自身首先要具备三个条件:1、新颖性---申报前未见有相同相似的技术方案(包括出版发表、公开使用、社会公知和已有申请);2、创造性---与在前已有技术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3、实用性---能够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之后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


·企业转让著作权增值税税率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转让著作权增值税税率是怎么规定的?1、转让著作权的使用权按销售无形资产税目缴纳增值税,税率11%;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2、转让著作权的使用权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相应的费用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相应的税费在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形成的所得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一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二...


·法律规定抢注商标什么意思?
      法律规定抢注商标什么意思?抢注商标是指对他人在先使用已经有一定影响而未注册的商标我们不能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商标法》,其中第32条同样就此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商标抢...


·专利权的转让自什么时候起生效
      专利权的转让自什么时候起生效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也就是说转让专利权,双方还当事人必须签订合同并且进行登记公告,合同生效以后专利权...


·商标续展宽展期什么意思?
      商标续展宽展期什么意思商标续展宽展期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


·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多长
      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多长严格来讲,我国只对经过合法程序注册过后的商标进行保护,而这个保护不仅有范围限制,同时也有期限限制。那么您知道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多长吗?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多长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