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如何申请破产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个人如何申请破产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一、个人财产如何申请破产保护 ?
破产案件首先应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分为债权人与债务人。
申请破产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具体管辖如下: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1、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此外,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2、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二、个人申请破产保护的法律规定
申请人在债台高筑,比如有高额的医疗单需支付、失业、或欠下高额的信用卡债务时,可以用他们部分的财产来支付部分的债务,从而抵消全部的债务。如果是锁定申请人的债务,要求他们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按计划付清全部的债务。
申请人申请破产前必须从一个称为“经许可的预算与信用咨询非盈利代理机构”获得一份证书,说明此机构为申请人提供了些什么服务,设计了怎样的债务偿付计划。提交时必须把上述证书一起递交上去。
即使申请人符合条件按《破产法》的规定来申请破产,有些特定的债务还是不能免除。比如学生贷款一律不能豁免。存在信用欺诈所欠的信用债务也是不能免除的。申请人在递交破产申请后必须对债务的提取十分小心。破产申请递交后的70天内,提取超过750美元现金的债务是不能免除的。破产申请递交后的90天内,因消费500美元的奢侈品而欠的债务也是不能免除的。
  《破产法》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选择按《破产法》规定而进行的破产申请,申请人必须向法庭递交所有的财务记录以及一份债务支付计划。该计划须经财产托管人审核。一旦新法案生效,债务支付计划将会耗时更长。以往一般是耗时约3年,但新法实施后,破产申请人偿还债务的时间将长达5年之久。
阅读完本篇文章,想必您对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我国个人申请破产保护的有管规定以及个人申请如何申请破产保护等相关的法律知识。法律问题纷繁复杂,为了保证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们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登陆网站查找相关的文章答疑解惑。



·破产和解的程序及和解协议的履行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人民法院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根据债权人、债务人具体情况向双方提出和解建议。  
    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前,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达成和解...


·个人申请破产可以不用还债吗?
      个人申请破产可以不用还债吗?一、个人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个人申请破产后,我们可以视为其已经不具有了还债能力。那么此时对于其的债务问题,就可以从不具有还债能力进行分析。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


·非破产清算如何对员工进行赔偿
      非破产清算如何对员工进行赔偿对于经营不善,资金断裂的企业来说,破产清算是其最常见的处理方法。然而,除此之外,当企业的资产能够清偿债务的时候,不需要申请破产清算,可以实行非破产清算。自己清算员工报酬、债务债权等项目。那么,非破产清算如何对员工进行赔偿?今天,我们给您答案 一、定义 ...


·破产清算有哪些途径?
      破产清算有哪些途径? 一、破产清算有哪些途径? 一是利用资产评估价值确定可变现价值。 二是随着《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颁布实施,对于历史成本原则进行调整。通过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引入可变现价值的概念,对于正确适用新会计制度的破产企业可以利用其账面价值确定可变现价值...


·股东如何起诉解散公司并清算财产?
      股东如何起诉解散公司并清算财产? 一、股东如何起诉解散公司并清算财产? 第一步,先申请解散公司。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


·破产清算的流程是怎样的,如何进行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的流程是怎样的,如何进行破产清算 一、开始程序 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提出申请时,必须讲明破产原因。破产案件一般归债务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的,归债务人普通审判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与普通审判籍的,归债务人不动产...


·个人独资企业破产清算规则
      个人独资企业破产清算规则独资企业,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清算规则 企业清算的含义指企业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由于破产或其他原因...


·子公司破产清算怎么进行
      子公司破产清算怎么进行 一、子公司破产清算怎么进行 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


·公司清算有哪几种类型?
      1.正常清算和破产清算。正常清算也称公司清算,是指公司除因合并、分立或破产的原因解散外,公司被其他一切原因解散而适用的清算程序。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时适用的清算程序。正常清算和破产清算虽然都是终结现存公司的法律关系,消灭法人资格的行为,但它们两者有以下的区别:(1)发生...


·破产清算后剩余债务怎么办
      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此时企业破产清算后还有债务应该依法赔偿。而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破产企业的员工有赔偿吗
      根据《公司法》里面的条文规定,导致企业破产的情形很多,但无论是哪一种情况下,如果企业最终走向了解散的话,意味着肯定要提前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破产企业的员工有赔偿吗?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破产企业的员工有赔偿吗 公司倒闭时,将出现《劳动合同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