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贷款买车流程是什么,条件是什么?
      贷款买车流程是什么,条件是什么? 一、贷款买车的条件是什么? 1、具有有效身份证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能提供固定和详细住址证明;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个人社会信用良好; 5、持有贷款人认可的购车合同或协议; 6、合作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包括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包括哪些(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


·酒驾车祸 交强险赔偿多少钱?
      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上升,几乎家家都有属于自己的一辆车,买车就要交强险,出门在外,很多人喜欢喝上一杯,虽然现在不允许酒后驾车,但若酒驾车祸 交强险赔偿多少钱?很多人对此关注,下面随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下这个问题吧。 一.酒驾车祸 交强险赔偿多少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


·一、停车场被剐蹭是肇事逃逸么?
      一、停车场被剐蹭是肇事逃逸么?算是肇事逃逸。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


·什么样的交通事故可以协商处理
      对交通事故的处理,除了可以诉讼外,当事人还可以进行协商、调解以及仲裁。对于其中协商处理交通事故,需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么通常什么样的交通事故可以协商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样的交通事故可以协商处理 (一)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


·申请交通事故调解时间是多久
      交通事故调解就肇事一方来说越早调解越好,但是过早提出调解要求,又很难得到受害人的响应;就受害人一方来说,应该在受害人伤口痊愈后调解。那么,我国法律规定的申请交通事故调解时间是多久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申请交通事故调解时间是多久 按照规定,损害赔偿的调解...


·汽车商业车险一年多少
      汽车商业车险一年多少钱? 随着经济水平的日益提升,许多家庭都购置了汽车。但是为了避免汽车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造成的损失,现有很多保险公司专门针对汽车实施了汽车商业车险。因此,大部分车主对保险的范围、金额、保险的年限等详细事宜尤为关注。那么问题来了,汽车商业车险一年多少钱...


·一、上班期间农民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多少?
      一、上班期间农民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多少? 农民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各项赔偿标准如下: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


·交通事故委托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有的人为避免自己的利益遭受损害,或者想要为自己争取合法的利益,此时会选择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但律师提供帮助不是免费的,那么交通事故委托律师是怎么收费的?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委托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交...


·一、交通事故2级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2级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医药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标准。 3、护理费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


·交通罚金怎么判定多交金额?
      交通罚金怎么判定多交金额?交通罚金如果超过法律当中所规定的罚金上限就可以判定多交金额。现场处罚的上限是200元,逾期未缴纳罚款滞纳金上限不得超出罚款数额2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 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200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