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定金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定金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定金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3、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4、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二、诈骗罪会判几年

诈骗罪量刑标准:

1、有下列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

(1)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2、有下列之一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有下列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1)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重处10%: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当代社会,任何的犯罪行为都是存在立案标准的,而对于财产类型的犯罪主要就是集中在财产的数额当中,比如说诈骗罪,诈骗罪的诈骗金额会直接影响到是否进行立案处理,是否进行加重处罚。


·刑事诉讼指定辩护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指定辩护的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指定辩护的条件是什么? 1、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被告人在开庭审理时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 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


·精神病人抢劫罪的辩护词是怎样的
       一、精神病人抢劫罪的辩护词是怎样的 (一)被告人具有以下酌定从轻情节 1、被告人系初犯 被告人没有任何犯罪前科,也没有受过任何行政处罚(如治安拘留、劳动教养) 2、被告人认罪态度好,具有悔罪表现 被告人从侦查阶段到今天庭审,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非常...


·行贿罪刑九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故意伤害罪坐牢还要赔钱吗
      故意伤害罪坐牢还要赔钱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后被人民法院判刑的,并且不能免除民事赔偿的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是独立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


·放火罪最高可以判处多少年
      可以说《刑法》中规定的每一个罪名都是有最低刑和最高刑的,而法院在判刑的时候其实自由裁量权是很小,此时需要严格遵循罪刑相适应原则,结合实际的犯罪情况作出处罚。那对于放火罪来讲,您知道我国对放火罪最高可以判处多少年?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放火罪最高可以判处多少年 犯放火...


·2023抢夺罪新数额标准是什么
      一、抢夺罪新数额标准是什么 抢夺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抢夺罪,予以立案追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


·刑事案件中逮捕批捕拘留什么区别
      一、刑事案件中逮捕批捕拘留什么区别? 一)概念不同 1、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2、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


·根据新刑法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怎么判?
      根据新刑法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怎么判? 一、根据新刑法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怎么判? 1、新《刑法》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量刑具体如下: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刑事自诉案件哪条法律规定
      自诉案件哪条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第二百一十...


·先强奸后通奸如何定罪?
      先强奸后通奸如何定罪? 一、先强奸后通奸如何定罪 第一次性行为是违背妇女意志的,符合强奸罪的特征,但妇女未告发,以后又多次自愿与男方发生性关系,可不再追究强奸罪的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在第一次强奸之后,男方利用女方不敢声张的弱点,采用威胁方法继续纠缠女方,使其忍辱从奸,应当认定...


·刑事诉讼法检察院复议在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针对不立案的情况我们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复议,只要证据充足符合事实,那么我们被处罚扣的分罚的款还能要回来。很多人不知道怎样申请复议,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复议。刑事诉讼法检察院复议法律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刑诉法中可以决定可以复议法律条文如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