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过期多久不能起诉?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合同过期多久不能起诉?合同过期后不论期限长短都依旧可以起诉,在合同违约后,起诉时间是当事人自己决定的,这个法律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只是在不同的时间起诉有不同的法律效果,当然这个法律效果直接影响但是人的权利义务。《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是一般的诉讼时效规定,如果合同法中没有特别规定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就是三年。超过诉讼时效以后可以起诉,但是如果被告以诉讼时效进行抗辩,法院查明以后,原告便丧失胜诉权,当然在被告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情况下,法院是不能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所以合同违约后起诉的时间由当事人自己决定,但是建议最好在诉讼时效内进行诉讼,最大化的保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二、诉讼时效的特征(1)诉讼时效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控制并能发生权利消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2)诉讼时效具有强行性由法律规定的不得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规定;(3)诉讼时效的效果是期间与事实的结合;(4)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但并非所有的请求权如物上请求权。(5)法官无权主动释明并适用该时效的规定需要当事人提出适用该制度 诉讼时效的起算,也即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它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从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开始算起。合同类型的民事纠纷案件一般都有诉讼时效的规定,对于纠纷发生之后,诉讼时效内并没有起诉的,会面临失去胜诉权的危险。故此对于任何已经过了法定时效起诉的民事纠纷,提交诉状的当事人,必须要提供有力的证据,法院才会受理此合同纠纷案件。



·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的特征有什么?
      合同法定解除权的特征有哪些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是不同的,其区别在于法定解除权是一种形成权,一方当事人享有仅凭法定事由作出的意思表示即可使当事人双方间现成的法律关系消灭的权利,其行使无须征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而约定解除则是通过双方协商或事先约定解除的条件,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中华人...


·如何追究合同无效的赔偿责任
      如何追究合同无效的赔偿责任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有着其强大的法律约束力,但是关于这种约束力是否执行,合同的有效性,是其的充要条件。那么遇到无效合同我们又该如何追究赔偿责任呢?下面请听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怎么追究合同无效的赔偿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


·合同法撤销权多少
      合同法撤销权多少日内申请 一、合同法撤销权申请时长 合同撤销权的申请一般十五个工作日,也就是三个星期左右就可以申请到了。 二、撤销权的种类 纵观合同法对撤销权行使的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2、无权...


·怎么确定合同成立时间?
      怎么确定合同成立时间?合同在订立之后,需要先判断是否成立了,而成立了后还要看是否生效。若最后合同没有成立,那就无所谓生效问题。那么实践中该怎么确定合同成立时间呢?对此,我国法律中是怎样规定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确定合同成立时间 《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


·合同法定解除应当满足条件包括哪些
      民法典定解除应当满足条件包括哪些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民法典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


·违约金与解除合同能否并存?
      违约金与解除合同能否并存? 一、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所谓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向将来消灭的一种行为。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但对于合同解除以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如何处理,则是合同解除中一个至...


·居间合同违约金20%合理吗
      居间合同违约金20%合理吗 一、居间合同违约金20%合法吗?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


·合同诉讼选择管辖法院吗?
      合同诉讼选择管辖法院吗?可以选择的,合同纠纷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双方也可以书面协议选择。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


·合同的变更有如下特点:
      合同的变更有如下特点: 第一,被变更的合同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无效的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而不存在变更问题。合同虽然合法,但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也不存在变更的问题。第二,被变更的合同必须尚未履行或正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已经履行完毕,合...


·兼职合同能违约金赔偿?
      兼职合同能违约金赔偿?兼职合同能违约金赔偿的,兼职合同也属于劳动合同。既然是劳动合同,就要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做兼职的劳动者,签署了兼职劳动合同,合同中就会约定劳动岗位和劳动时间,薪酬福利和违约金等重要内容。所以兼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有效的。做兼职,通常以小时计酬,实际上属...


·合同生效时间是以什么为准
      合同生效时间是以什么为准大部分的合同在成立的时候就会同时生效,但实践中也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此时合同成立了,但并不能马上生效。那么这种情况下合同生效时间是以什么为准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合同生效时间是以什么为准 合同生效时间是以条款约定为准。不一定要注明地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